3月3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6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将91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版《目录》共收录医疗机构制剂919个,其中西药80个、中成药839个。本次新增医疗机构制剂149个,其中西药制剂3个、中成药制剂146个。所有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并明确了新增制剂的个人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对部分原目录内制剂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

纳入《目录》的制剂,仅限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可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由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向省医保局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后增补纳入,与制剂生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在价格方面,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实际结算时,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低于或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执行。

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地不得擅自调整目录、自付比例及支付标准。全省须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与医疗机构匹配审核,原有制剂目录同步失效。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梅玫 通讯员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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