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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一个3200万元采购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接连遭到两起投诉!最终,财政部门认定,投诉部分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
近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监管信息栏发布两则《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开了这起医疗采购投诉案。
2026年1月9日,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200万元,最高限价3139万元,开标时间定于2026年2月2日上午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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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披露,本次项目需要完成医院多院区的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核心内容为门诊业务、急诊业务、住院业务、药学业务、集成平台、数据中心、医政管理等及评级服务支撑等。
1月30日,该项目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对采购文件进行调整,同时将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3月4日上午10点。
在《附件》中,笔者发现,本次更正涉及共6项内容,其中,在第四项《评标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内容中,有如下表述: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核心团队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要求具备以下相应技术能力证书:
1.项目经理(仅限1人):(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5分;(2)具有已经完成的床位2000张以上且年门诊量200万以上的多临床业务院区(≥2)三甲医院项目实施管理经验,得1.5分。
2.核心团队成员(信创负责人限1 人) (1)具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系统架构师证书,得1分;(2)具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得1分。
(3)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1分。1.所有资格证书须为人社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前述两个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颁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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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是上述这些业绩与证书要求,以及人员资质证书颁发机构的设置,成为了日后投诉的导火索。
就在开标前一天,即2026年3月3日,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对采购文件再次进行调整,同时将开标时间推迟为2026年3月19日上午10点。
不料,就在3天后,该项目再次发布更正公告称,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要求,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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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该项目遭到了两起投诉。
据披露,第一起投诉来自四川纵横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提出“项目经理评审要求属不合理条件,实质排斥中小企业”等4个投诉事项,被财政部门全部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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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投诉来自成都硅行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提出的11个投诉事项中称,“部分业绩及证书要求不合理,人员资质证书颁发机构界定模糊”、“国产系统厂商及相关平台界定不明确。”
2026年4月8日,成都市财政局作出处理结果:上述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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