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SZ301139,股价18.45元,市值22.43亿元)5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因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及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39亿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李晋、曹亚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吴志锋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合计拟被处以罚款约2.57亿元。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元道通信还发布了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称“每经记者”)注意到,此前,元道通信于2025年7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日晚间,清越科技(SH688496,股价4.35元,市值19.57亿元)同样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证监会发文称,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同时,证监会拟对清越科技罚款约1.73亿元,对四名公司时任高管合计罚款约3300万元,总计约2.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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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拟合计被罚约2.57亿元

据元道通信披露的《告知书》,其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元道通信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包括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据《告知书》,李晋时任元道通信董事长、燕某时任元道通信总经理,均在元道通信招股书、2022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李晋全面负责元道通信经营管理,未对前述涉案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燕某则主持元道通信日常经营工作,参与了元道通信虚增收入事项。

此外,曹亚蕾时任元道通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元道通信招股书、2022年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其主管元道通信财务、融资和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安排了元道通信虚增收入事项。

吴志锋时任元道通信董事、副总经理,在元道通信招股书、2022年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其分管主要涉案业务,未对前述涉案事项进行审慎关注。

《告知书》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元道通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约2.39亿元。同时,对李晋、曹亚蕾和吴志锋均给予警告,分别处以750万元、750万元和300万元罚款。时任主持元道通信日常经营工作的燕某由于已故被免予处罚。

也就是说,元道通信、李晋、曹亚蕾和吴志锋合计拟被处以罚款约2.57亿元。

此外,李晋作为元道通信时任董事长,严重未勤勉尽责,曹亚蕾组织、安排涉案违法行为,二人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二人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上述《告知书》对公司的影响,元道通信称,公司可能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元道通信股票于5月11日停牌一天,5月12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元道通信”变更为“*ST元道”。

清越科技拟合计被罚约2.06亿元

每经记者还注意到,除了元道通信外,清越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证监会亦发文称,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清越科技股票将于2026年5月11日停牌一天,自5月12日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正式变更为“*ST清越”。

《告知书》显示,清越科技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披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万元,占招股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此外,2022年—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1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6万元、占2023年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清越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约1.73亿元;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监事会主席、总监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也就是说,证监会拟对清越科技及公司四名时任高管合计处以约2.06亿元的罚款。

清越科技称,公司可能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若依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最终结果仍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