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2026年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上获悉:《榆林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养犬管理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据了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于2020年启动,历经多轮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2026年3月9日修正。该办法共7章36条,对部门监管、登记免疫、行为规范、经营收容、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为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落实,榆林全方位公开管理政策标准,公布办法全文及解读,划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公示禁养烈性犬名录与大型犬肩高标准,公开登记流程、地点、电话及收费标准,引导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
在具体执行层面,市养犬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限制养犬管理费,所有资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管理并专款专用。具体收费标准为:重点管理区犬只初次登记每只300元、一般管理区犬只初次登记每只150元,费用包含犬牌、芯片及当年度管理费。犬只登记满一年后须按年年检,重点管理区每只200元、一般管理区每只100元。已绝育犬只的登记费和年检费均减半收取,导盲犬、助残犬免收管理费。
为高质高效推进养犬管理工作,榆林已建成全市一体化智慧养犬管理系统平台,覆盖13个县市区(园区)公安(分)局、194个免疫接种点,打通多部门数据端口,实现登记、年检、查处、服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推行“一犬、一码、一芯片”。实行“智能犬牌+电子身份标识”登记制度,开通线上“68宠物”App申办与线下一站式办理通道,市民可便捷完成犬只注册、审核、缴费、测高、植芯片、领牌证全流程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开通7处线下办理点,累计受理养犬登记申请560只,已完成上牌领证360只。
《管理办法》施行首月,全市公安、城管部门查处违法养犬行为27起,处置狂犬病犬、野犬类警情276起,无害化处理狂犬病犬、野犬194只。
发布会上,公安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办理犬只登记,不饲养禁养犬只,外出遛犬牵绳、避让,及时清理粪便,切实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安全养犬,以文明小举动守护城市大形象,携手共建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记者 任惠 延丹
编辑 秦学 叶蕊 责编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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