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宝子们,大家好,我是开心。
进入 7 月,一项和千万家庭紧密相关的用工新规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执行。最近这段时间,不少人都在传 60 岁以上的人不让出去打工了,开餐馆、开超市的不能再招大爷大妈干活了,说法越传越离谱,搞得很多还在务工的老年朋友心里发慌,开门店、办小加工厂的老板也跟着犯愁。今天就把这条新规给大家讲得明明白白,所谓严禁随意聘用根本不是禁止招收老年务工者,而是给过去粗放混乱的用工模式划上了不可触碰的硬红线。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出门打工赚补贴的朋友,还是家里用人经营的老板,都得把这几条用工铁律牢牢记在心里,别等踩了坑、受了损失才反应过来。
这项新规,就是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 60 周岁以上超龄务工群体的国家级统一规章,7 月 1 日起全国同步执行,没有地方缓冲期,也没有主体例外,不管是街边十几平米的个体户小店,还是成百上千人的生产工厂,只要涉及超龄用工,全部都要遵守这套规则。
根据官方公开的调研数据,当前全国 60 岁以上仍在参与有偿务工的群体规模接近 9500 万人。小区门口的保安、商场楼道的保洁、餐馆后厨的帮工、园区的绿化养护、仓库的值守人员,还有不少退休返聘的技术师傅发挥余热,我们身边随处都能看到大家的身影。在这项新规出台之前,全国没有统一的超龄劳动者管理标准,各地执行尺度差异很大,多数中小企业和个体户都沿用粗放的用工模式:当面口头谈好薪资直接上岗,不签任何书面协议,不缴纳保障保险,随意安排高强度、高风险工作,真要是出了意外,就拿出一张自愿免责的字条推脱责任。这样的模式下,务工者的权益没保障,出了事维权难;企业也抱着侥幸心理,一旦遇上大的事故,往往要赔得伤筋动骨。这次新规落地,就是把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都摆到明面上,既护好务工朋友的切身利益,也给用人单位划清合规经营的边界。
新规从未禁止60 岁以上聘用人员,反而鼓励有技能、有经验的老年群体继续发挥自身价值。大家口中严禁随意聘用的说法,针对的是过去那些不合规的灰色用工行为 —— 口头招工、不签书面协议、不缴法定保险、随意安排高危岗位、出事就甩锅推责,这些操作从 7 月起全部属于违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开展常态化抽查,一旦查实就会有明确处罚。
务必牢记五条用工铁律,每一条都是法定红线
新规把超龄用工的核心要求全部做了明确细化,每一条都配套了对应的约束和处罚,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务工者,都要对照着捋清楚,少一条都容易埋下隐患。
1、必须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口头约定不再具备效力
过去很多老板招用老年务工者,都是当面聊好每月工资,直接就让人上岗,最多写个简易的工资收条,工作内容、休息时间、责任划分全是空白。新规实施后,招录超龄劳动者,入职 30 天以内必须签订一式两份的书面用工协议,员工本人留存一份原件,企业留存一份归档保管。协议里必须明确写清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劳动保护这些核心条款,不能缺项漏项。
没有书面协议的用工,一旦被抽查到就属于违规;要是出现欠薪、工伤纠纷,企业拿不出合规协议,就要承担全部举证不利的后果。对于务工的朋友来说,签好规范的书面协议,就是给自己的权益留下白纸黑字的凭证,真遇到问题也有处说理。
2、工伤保险强制缴纳,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
这是新规里最核心的一条,也是过去纠纷最多的痛点。之前很多人都有误区,觉得超龄人员交不了社保,出事只能自己认倒霉,也有老板买份商业意外险就应付了事。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招用的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用出一分钱。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申请赔付,救治费用、伤残补助、一次性伤亡补助金都有明确的保障。如果企业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所有工伤待遇对应的费用全部由企业全额自行承担,小到磕碰骨折的几万块,大到重伤伤亡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要企业自己掏腰包,商业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法定责任。
3、岗位必须适配身体条件,严禁安排高危高强度工作
超龄劳动者的身体耐受度和年轻人有客观差异,新规专门对岗位安排做出了硬性约束。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必须结合劳动者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安排适配的岗位,严禁安排高空、高温、有毒有害、重体力劳动等危险岗位,也不能强迫超龄人员从事超出自身身体承受能力的工作。
同时新规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安排超龄就业人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依法支付对应的加班费。像过去常见的让保安人员爬梯子修路灯、让保洁人员搬运几十斤的重物,这些操作从 7 月起都属于违规安排,真要是引发意外,企业要承担全部责任。
4、劳动报酬有法定底线,按月足额发放不能打折扣
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必须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不能无故克扣、拖欠工资,也不能用米面粮油、购物卡、消费券这类实物抵扣工资。
过去有些经营者觉得老年务工者好说话,晚发一两个月工资、扣点杂费也没人追究,以后这套做法行不通了。出现欠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不仅要补足工资差额,还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5、劳动安全防护到位,安全保障不能缺位
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因为是超龄员工就降低安全标准。同时要结合岗位特点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提醒,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管理,保障大家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分清用工场景,不是所有临时用工都受新规约束
不少朋友会有疑问,家里装修找个老师傅,店里忙的时候临时找个阿姨帮两天忙,算不算新规里的用工。这里给大家划清边界:
新规管控的核心是长期固定、接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的用工关系。只要是按月固定上班、遵守单位的上下班考勤制度、服从单位日常管理、领取固定报酬的,哪怕每月只工作十几天,都属于新规管控的范畴,必须按要求签订协议、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只是单次的零散劳务合作,比如临时上门搬运东西、做一次维修服务,双方没有考勤管理、做完就结清费用的一次性合作,就不属于新规的强制约束范围。但即便只是临时合作,也要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意外纠纷。
违规用工代价不小,三重处罚躲不掉
有些小老板可能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店面小、没人查,还继续沿用老办法用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新规落地后,劳动监察、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会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同时也会受理劳动者的投诉举报,一旦查实违规,用人单位要承担三重后果:
第一是行政罚款与限期整改,违规事项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会处以对应额度的罚款;
第二是全额承担工伤与赔偿责任,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所有费用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小事故几万块,大事故可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很容易让小本经营陷入困境;
第三是信用记录污点,违规信息会被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后续会影响企业招投标、银行贷款、资质办理等多项业务,长期来看得不偿失。
整体来看,这次 7 月落地的超龄用工新规,不是给老年务工者设置就业门槛,也不是给经营者增加无谓的负担,而是把过去模糊不清的权责全部梳理清晰。对于出门务工的老年朋友来说,自己的劳动报酬、安全保障、休息权益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干活更踏实、更有底气;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按规矩用工,看似多了一点流程和成本,实则是规避了更大的经营风险,避免一出事故就赔得伤筋动骨。
距离 7 月 1 日已经没有几天时间,不管是正在务工的朋友,还是家里有用人需求的老板,都赶紧对照着梳理一遍手头的用工情况,该补签协议的补签协议,该缴纳保险的缴纳保险,合规用工,大家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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