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不知情、没看见、没运输……”面对园区角落里“凭空出现”的590多千克高危化学品,新都区某物流园的工作人员百般推诿,妄图用“货已卸、没抓到现行”来逃避处罚。然而,在现场调取的监控铁证和多方溯源面前,这场企图瞒天过海的推诿闹剧瞬间败露。7月2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日,总队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化品案。现场查获的除硝酸、甲醇等易燃、强腐蚀危化品外,还查获国家严格列管的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乙醚。目前,涉案车物已被依法暂扣,当事人将面临罚款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检查
近日,执法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新都区某物流园区内堆放有大量疑似危险化学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即联合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排查发现,园区一角落处堆放有大量纸箱与密封塑料桶,经逐一清点核验,确认嫌疑物品确系危险化学品,总量超过590千克,其中包含硝酸(第8类腐蚀品)18桶共450千克、无水甲醇(第3类易燃液体)1桶20千克、异丙醇(第3类易燃液体)6桶共120千克,还涉及乙醚(第3类易燃液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几十种危险化学品,品类多、重量大、危险性高。
“这批货物中有乙醚等国家严格列管的高危易制毒化学品。若流入非法渠道,容易诱发制毒违法犯罪,不仅存在道路安全风险,更危及社会治安。”执法人员介绍,同时,硝酸、无水甲醇、异丙醇、乙醚等均属于易燃、强腐蚀的高危危险化学品,此类物资一旦在运输、堆放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爆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土壤和水源污染。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物流企业工作人员百般推诿、拒不配合调查——“不知情、没看见、没运输”,矢口否认存在非法运输行为。执法人员一边给现场人员以案释法阐明无证运输、隐匿堆放危化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一边迅速调取物流园区监控视频,通过监控录像精准锁定了一辆川A牌照普通货运车辆。铁证面前,“没运输”的狡辩不攻自破。
为形成完整证据链,执法人员多方溯源核查、联络取证,成功联系上车辆驾驶员刘某,依法责令其驾驶涉案车辆返回现场配合调查。经查,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刘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该趟次运输无危险货物运单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据刘某交代,该趟次危化品运输业务系其私自承接,从邛崃市将这批危化品运至新都某物流园区,收取运费200元。
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暂扣涉案违规车辆、危化品货物,并将危化品安全转移至指定合规场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刘某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行政处罚。同时,启动溯源倒查程序,针对涉事物流园区、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此外,案件线索已同步移交公安等部门,后续将溯源追查货主及物流经营单位责任。
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物流园区排查力度,压紧压实货运源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链条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坚决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同时,提醒道路危货运输相关从业人员,务必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务必配备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