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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部城市更新的地方性法规!以前城市更新是“有政策、无法规”,现在不一样了,包头的城市更新从此迈入了法治化的新轨道。
先说大家最关心的“老房子”。 老旧小区改造常卡在“意见不统一”。《条例》直接给出解法:“90%签约门槛+政府调解+征收兜底”,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避免因少数人让项目“黄了”。更给力的是,东河区“土六栋”1367户“原拆原建”的成功经验正式入法,以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有了明确“操作手册”。
再说咱包头的“工业根脉”。 作为老工业基地,包钢、棉纺厂承载着城市记忆。这次《条例》在全国同类条例中,首次将“促进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创新发展”写入立法目的,并明确建立工业遗产名录,禁止“拆真建假”。像“包棉1958”“大发1913”这样的实践,要让老厂房变成新地标,留住乡愁,也盘活资源。
最后说“钱从哪来、怎么干”。 包头市财政已统筹资金超20亿元,并撬动社会融资,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跟进。同时,《条例》明确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和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体检—策划—实施”闭环,确保每一步都科学透明。
从“土六栋”焕新,到老厂房活化,包头城市更新有速度,更有温度。7月1日起,法治护航下的更新,将让家门口的变化更规范、更贴心。
记者:郭春玲 朱凌慧
编辑:赵晓艳
审核:常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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