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国家以“杀一儆百”的方式判刑,意在恐吓保卫“母亲大地”的斗争。智利国家却保护那些出于经济和政治利益进行交易的人,并与林业公司和资源开采企业相互勾连。国家利用“匿名证人”来起诉原住民族成员,他们是瓦尔马普领土以及世界各地“母亲大地”的守护者、保卫者和保护者。这是马普切领土的司法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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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皮韦条约》第18条规定,比奥比奥河是马普切民族与当时新生的智利国家之间合法化的正式边界。代表这一国家的人与马普切祖先权威签署了一项条约,条约规定,各省长不得允许智利公民进入马普切土地,跨越边界必须使用通行证,也就是护照。

这实际上承认了比奥比奥河以南马普切领土司法管辖的自治地位。根据《塔皮韦条约》的相关条款,这一承认具有国际层面的约束力。而今,智利国家违背了这项条约,背弃了自己的承诺,也背弃了当年作为见证者的天主教会。入侵这片领土的正是这些人。如今,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实施军事化,并通过“飓风行动”等构陷手段,对一个在自身领土上拥有主权和自治权的民族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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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智利国家关押着超过150名马普切政治犯。在这150名囚犯之外,还有大量祖先权威人物正遭到起诉,包括隆科、马奇、维尔肯和韦查费,他们被描述为莱夫特拉鲁、考波利坎等历史战士的后裔。什么是《塔皮韦条约》?1825年的《塔皮韦条约》,即1825年的塔皮韦科扬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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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普切宇宙观中,许下的诺言具有普柳,也就是精神。协议并不是简单签署的;它是在恩根——自然的守护灵——以及韦努马普,即“上方土地”的力量注视下,通过议会达成的。1825年1月7日,在塔皮韦平原,也就是今天的云韦尔,刚成立不久的智利共和国代表与当时的马普切各大隆科,也就是各社区首领,举行会晤,精神上由大隆科马里尔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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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第18条明确而坚定地规定,两大民族之间的边界是富夏·莱乌富比奥比奥河,也就是伟大的比奥比奥河。“未经马普切当局许可,任何智利人不得居住在这条河以南。”这并不是智利的施舍,而是明确承认:比奥比奥河以南实行的是另一种秩序、另一种司法、另一种语言和另一种生活方式,即在马普切法之下的库梅蒙根,也就是“美好生活”或“和谐共生”。

条约还体现了亚穆温,也就是相互尊重,以及诺尔苏古,也就是正直原则。它规范的是两个拥有主权的邻居应如何相处,不是建立服从关系,而是确立相互尊重。双方同意开展互惠贸易。条约还规定,如果马普切人在智利领土上犯罪,或智利人在马普切领土上犯罪,应由其所在领土的法律审判,这承认了马普切司法,也就是诺尔苏古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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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所谓“阿劳卡尼亚平定”中,以火与剑越过神圣的河流。从阿斯马普的角度看,这不仅是物理上的掠夺,更是对一个在创造力量面前立下誓言的精神性亵渎。因此,土地的痛苦至今仍能感受到,因为在塔皮韦被打破的平衡尚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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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皮韦条约》是历史和法律上的证据,证明作为一个民族的自由存在,得到两大民族共同许下承诺的支持。塔皮韦不是温卡档案馆里一张陈旧的纸。它是一场仍然活着的科扬,是一个见证,证明比奥比奥河是一条边界线,在那里,尊重与主权曾在土地法则之下并肩而立。

瓦尔马普的主权真实存在。马普切抵抗自远古以来仍在继续。愿力量与战士兄弟同在,他们是莱夫特拉鲁及更多先辈的后裔。斗争仍将继续。十次,都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