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磅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宣判。7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通报,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身犯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涉案金额超22亿元,是近年来江苏开发区系统涉案规模最大的公职人员腐败案件之一。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杨有林多项罪名量刑落地:
1、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3、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4、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6、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最终裁定,对杨有林六项罪名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追缴的全部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未追缴到位涉案资产将持续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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