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山东)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曲阜圣仁制药有限公司因停用关键安全生产监控设备,被曲阜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以1.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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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示档案显示,曲阜圣仁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来雨强,企业坐落于曲阜市书院工业园圣旺大道6号,为医药生产类有限责任公司。平台行政管理栏目记录1条行政处罚记录,文书编号为(鲁宁曲)应急罚〔2026〕14号。

现场查实:可燃气体报警器长期闲置未投入使用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制药企业厂区内可燃气报警器这一核心安全监控设备未正常启用、处于闲置停用状态。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化工、制药企业防范燃气泄漏、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关键防护设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严禁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该企业擅自闲置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无法第一时间预警,极易引发火灾、爆炸重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监管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相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8号A档标准,曲阜市应急管理局对曲阜圣仁制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

该法条明确,关闭、破坏安全生产报警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将加重处罚,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产停业,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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