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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
违规砍伐、过度修剪林木,违法必究!绿树是城市的“天然氧吧”,小区绿化是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绿美蓬江建设的微观基石。城市树木、小区绿植受法律法规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砍伐、违规修剪。
近期,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和群众投诉处置中,发现多起树木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擅自砍伐树木、过度截冠修剪两大类型。为强化普法警示、规范绿化管护行为、筑牢绿美保护防线,现通报两起典型违法案例,希望辖区物业、全体市民引以为戒,依法爱护园林绿化树木。
案例一:
未经审批肆意伐树,小区护绿主体违法受罚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4日,该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某小区物业擅自砍伐树木。执法人员立即到场核查,确认投诉属实,现场查实2棵树木遭砍伐,胸径分别为115厘米、95厘米。现场负责人无法出示树木砍伐审批许可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勒令其即刻停止违法作业并完成树木补种。该行为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违法事实有现场照片、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佐证。
处置结果
涉事物业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违法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其停止侵害,除要求限期补种树木修复绿化外,对该物业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32500元。若此次砍伐行为造成绿化损失,物业还需承担对应生态赔偿责任,情节升级还将面临治安或刑事追责。
案例警示
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城市公共绿化资源,物业无自行砍伐处置权限。树木砍伐、迁移必须提前向绿化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无手续伐树均属违法行为。本案两棵大树胸径较大,毁绿后果突出,高额罚款警示各物业管护单位,切勿抱有小区自主管理即可随意伐树的错误认知,需严格履行绿化管护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处理树木。
案例二:
市民擅自对道路行道树过度截枝修剪,损毁城市绿化树木
基本案情
2026年6月26日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主干道沿街路段时发现,道路旁一株长势良好的香樟行道树主干分叉处存在大面积违规截锯痕迹,粗壮主枝被直接截断,树干留下较大新鲜锯口。经现场调查核实,该行为系周边居民个人实施。执法人员在现场完成影像、笔录等全套证据固定工作。
处置结果
目前该案已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后续结合现场核查事实,待查清全部违法情节后,将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整改、处罚等处理决定。
案例警示
1.城市道路行道树、沿街公共绿地树木均为市政公共绿化资源,归公共所有,居民、业主及物业公司均不得擅自处置。广大业主切勿因采光、降噪等个人需求,私自对公共树木实施修剪、截枝、砍伐等行为,也严禁物业公司未经审批私自修整、移伐辖区内公共绿植。即便是自家庭院内的私有树木,如需进行大幅度修剪,也建议提前向属地绿化管理部门咨询报备,依规规范处理,共同维护良好市容绿化环境。
2.修剪有规,严禁私自重度截枝。如本案中直接锯断主干粗枝的重度截枝行为属于违规毁绿行为,规范日常养护仅允许轻微疏除细弱枝、病虫枝,大幅截断主枝干会直接损伤树木养分输送通道,极易造成树木衰败死亡。
3.诉求有渠道,合理诉求依规申请。若树木遮挡门窗、存在坠枝安全隐患,市民可通过社区、12345政务热线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备,由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安排专业队伍按绿化标准统一修剪,切勿私自动手,避免因小失大承担罚款、树木赔偿等法律责任。
4.城市绿化是全体市民共有家园资源,一枝一叶均受法规保护,私自折枝、截干、砍树均属于破坏绿化违法行为,任何个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随意损毁绿植。
普法小贴士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
1.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违规过度修剪、损毁城市绿化树木,破坏绿化景观及树木生长的,将责令整改、限期修复,依法予以处罚;
3.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及个人均为绿化保护责任主体,需依法履行绿化管护义务,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规定。
碧树蓬江,你我共守。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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