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揭阳日报)
“感谢法官为我弟小詹、为我们一家化解了这场无妄之灾……”盛夏时节,揭阳大地热得像个蒸笼。詹先生任凭汗水浸湿薄衫,步履轻盈走进普宁市人民法院(下简称“普宁法院”),将一面绣有“公正维护权益,热心体恤民情”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黄丽慧法官及其办案团队手中,连连表达谢意。
阴霾:
天降“法定代表人”,负债还官司缠身
事情源于2024年9月。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小詹、某文化传播公司等诉至普宁法院,要求小詹在未出资500万元范围内承担某文化传播公司未能清偿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黄丽慧是该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的承办法官,其办案团队依法向各被告送达应诉材料。
法院先后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小詹均未签收有关文书,办案团队遂前往小詹户籍所在地上门送达。
“收到材料的那一刻,我整个人懵了。”詹先生不可思议地说道,弟弟小詹一级智力残疾,从小没有辨认和自控能力,怎么可能对一家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呢?
看到赔款数额后,詹先生更觉得天旋地转——父亲身患小儿麻痹,肢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母亲是聋哑人,劳动能力低下,全家仅靠自己打零工的微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是村里的低保户。这从天而降的百万元债务就是天文数字。
雪上加霜的是,村委会和街道多次通知詹先生尽快处理该股权,否则詹家的低保资格将会因此被取消。
破局:
法院查清真相,百万债务终解绑
焦急的詹先生主动联系黄丽慧,如实说明了小詹的残疾状况以及家里的困难情况。
“如果情况属实,你放心,我们定会查明真相,依法保护小詹的合法权益。”黄丽慧一方面向詹先生释明应诉流程,一方面与办案团队先后向村委会、普宁市残联、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调取股东变更登记的资料等。
原来,2024年2月份,成都某文化创意集团、赵某与小詹签订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分别持有的某文化传播公司股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小詹。小詹持有公司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确认小詹已在2012年1月办理了残疾证后,黄丽慧初步研判,可能有人利用小詹的智力缺陷误导其签名。
为充分保障小詹的合法权益,办案团队积极指导詹先生申请法律援助,在各方协助下,普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业律师作为小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经专业机构鉴定,小詹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过程中,经詹先生申请,普宁法院依法判决小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詹先生为小詹的监护人。
在要求成都某文化创意集团、赵某协助涤除小詹持有的股权及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无果后,小詹将成都某文化创意集团、某文化传播公司、赵某诉至普宁法院。詹先生以小詹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
经查,小詹是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与被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某文化传播公司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信息》,且该行为未经其监护人的追认及同意。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并结合证据,普宁法院依法判决各被告至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小詹办理涤除股权以及作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登记事项。
判决生效后,詹先生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4月,小詹持有的股权及公司身份被成功涤除,并将某文化传播公司的股权恢复登记到成都某文化创意集团、赵某名下。
拿到涤除材料后,黄丽慧第一时间告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的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经过慎重考虑,该公司决定撤回对小詹的起诉。2026年5月,普宁法院依法作出撤诉裁定。
“小詹不用承担这笔巨额债务,我家的低保资格也没受影响,感谢你们。”詹先生抹了把额头的汗珠,憨憨一笑,“我终于可以安心外出务工了。”
送走了如释重负的詹先生,黄丽慧也跟着松了一口气,接下来,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访《关于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司法建议书》的落实情况,促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要继续整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的相关材料,有序开展庭审活动……
于是,黄丽慧及其办案团队又忙碌了起来。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李洁 陈元元
编辑: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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