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再划红线!公职人员这些干预和插手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又释放了明确信号,公职人员但凡违规干预或者插手那些不该自己管的事情,都会被严肃追究责任。
到底哪些事情碰不得?如果别人找上门来说情打招呼,该怎么应对?一旦越了线会面临什么后果?今天把这些事挨个说清楚。
一、什么情况算“违规干预和插手”
说白了,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或者人脉关系,去掺和那些自己没有权限、也没有依据的事务。常见的情形大概有这么几类:
司法案件方面,帮别人打探案情、递话讲情、干扰正常的办案程序。遇到这种事,必须把来电号码、来电时间、谈话内容这些信息一一记下来。
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特定对象违规打招呼、递条子,或者在背后操纵选任程序。这种事不仅自己不能干,还得主动向上级反映。
工程项目审批方面,帮关系户围标串标、放宽审批条件,或者给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开绿灯。凡是不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一律挡在门外。
执纪执法环节方面,内部人员打听案件进展、出面说情干预,这些同样要如实登记报告,不能隐瞒不报。
二、有人找你“通融”,按这几步来处理
第一步,当面直接拒绝。明确告诉对方这是违反纪律的事,办不了。
第二步,全程留下痕迹。把见面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通话内容都记下来,录音、截图、短信这些证据要保存好。
第三步,立刻向上报告。向直接领导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汇报,组织上会为你撑腰,不用有什么顾虑。
第四步,规范填写表格。按照单位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存档。
有一点要特别留意,如果收到了请托却没有报告、没有登记,那么被请托人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先说找人说情的一方。只要实施了干预或者插手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再说被找上门的那一方。接受了请托又没有如实报告登记的,情节较重的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党内职务。如果不仅不报告,还真的利用职权把事情办了,那就要数错并罚,处理起来只会更重。
四、给公职人员的几条实在建议
第一条,别当老好人。怕伤感情、怕得罪人,就不敢报告,表面上看是讲义气,实际上是丢了公心,到头来既害了别人也把自己搭进去。
第二条,把原则放在前面。多讲党性,少讲情面,多按规矩办,少按人情走。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实在的保护。
第三条,抽空学学相关规定。建议翻一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些文件,搞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心里有本明白账。
第四条,拿不准就请示。遇到不确定的事情,别自己拍脑袋做主,先问问上级或者纪检部门,早请示比事后被追责要踏实得多。
组织交给公职人员的权力,是用来秉公办事的,不是拿来做人情买卖的。红线已经划得清清楚楚,希望大家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守牢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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