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山东新能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接连被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1500万元、31万元、68万元,案号分别为(2026)鲁0911执4239号、(2026)鲁0911执4240号、(2026)鲁0911执4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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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滨,注册资本为1.52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护理机构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股权结构显示,公司大股东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持股45%。股权穿透显示,实控主体为泰安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泰安市国资委。

工商信息显示,7月6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山东新能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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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年1月、4月、7月,山东新能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曾因欠税被税务部门催缴,涉及税种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查查显示,山东新能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泰安市青龙山文化园经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控制山东新能泰山路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