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针对“16岁高中生被刺死,事发地疑为涉黄场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关于网传“案发地为涉黄场所”“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场所保安”“受害人一行为何前往案发区域”等问题。
经调查,案发地为居民区,受害人踹门房屋为长期闲置平房,无人居住,不属于涉黄场所。经调查,案发当日,受害人张某某和9名同行人员认为该区域仍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相约到案发地居民区,期间有按电动自行车喇叭、吹口哨、踹房门等行为,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发生冲突。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26年5月24日凌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16岁高中生张瑞峰在获得运动会冠军后外出庆祝,遭一名36岁男子持刀捅刺,送医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张瑞峰的母亲史女士曾公开讲述事发经过:当晚,张瑞峰与同学聚餐后,一行人途经巷道内一处营业场所时拍门嬉闹,随即与嫌疑人张某发生冲突。
不过,有媒体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旗检察院了解到,当时,张瑞峰是和9名同行人员相约前往案发地居民区,其间有踹房门、按电动自行车喇叭、吹口哨等行为。因此,不少网友认为少年一行深夜滋扰在先,激化矛盾;另有传言称,事发地为一处涉黄场所,众人当晚本有其他不当意图,遭劝阻后起争执。史女士坦言,她认可儿子“玩闹”有错,但认为“错不致死”。
图为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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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因深夜“扰嫖”殒命,案发地旅馆深陷涉黄传闻,长期有学生上门打闹
2026年5月24日凌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16岁高一体育生张瑞峰在运动会夺冠后与同伴外出庆祝。次日凌晨1时许,一行人骑车进入一条巷道,对一处平房实施踹门、按喇叭、吹口哨等滋扰行为,随即遭36岁男子张某持杀羊刀捅刺右胸。刀刃刺入体内约7厘米,致肺部破裂,张瑞峰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据家属称,事发时张瑞峰坐在电动车后座,被一刀毙命。捅刺发生后,车辆先沿道路右侧行驶,随即逆向行驶,张瑞峰最终倒在距巷口百余米的马路对面。一名事后赶到现场的目击者回忆,路面多处散落血迹,涉事电动车车身也留有大量血渍。
凌晨2时38分,张瑞峰被送至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急诊,后直接转入ICU。病历资料显示,他的伤情主要诊断为创伤性血气胸,同时伴随失血性休克、胸壁开放性损伤、开放性肺破裂等,右侧胸部可见约4cm裂口。
上午8时许,转诊至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张瑞峰,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上午8时30分,嫌疑人张某到案被刑事拘留。
6月5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批准逮捕。案件最初移送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刊获悉,该案现已移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据家属介绍,张瑞峰系乌拉特前旗第一中学高一体育生,事发当天刚在运动会上夺得两项接力冠军。当晚他与4名队友吃烧烤庆祝,并未饮酒。饭后,一行人中有人提议去“探店”,张瑞峰和一名队友共骑一辆电动车外出。随后队伍扩充至10人,其中6人为该校体训队学生。一行人途经案发巷道时,有踹门、按电动车喇叭、吹口哨等滋扰行为,随即与住在巷口鸿顺旅馆的张某发生言语冲突,张瑞峰等人骑车离开时被张某从侧方捅刺。涉案刀具刀刃长十余厘米,刺创深入张瑞峰体内最大深度约7厘米。
史女士称,儿子自小热爱田径,今年3月刚注册为国家运动员。案发前数小时,张瑞峰把网上讨论运动会成绩的截图发给母亲史女士,史女士回复他:“儿子加油,你是最棒的,在属于你的热爱里闪闪发光。”史女士没想到,这是最后的对话。
多位受访者提到,案发地一带长期存在涉黄场所,附近居民和学生称之为“扰嫖”——即专门上门滋扰涉黄门店的行为,在当地学生群体中已存在多年。一名中学生称,“我们这个年纪的学生,不少人都跟着去闹过,就是觉得新奇好玩。”有住户反映曾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该处涉黄问题。一名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去过张瑞峰等人踹门的平房,店内有多位中年妇女,对方称单次服务费用为百八十元,另有额外加价项目。
红色门牌处即鸿顺旅馆,右侧为事发巷道 图片为张瑞峰家属5月25日拍摄
事发巷道 图片来源/张瑞峰家属
鸿顺旅馆楼上的一名住户称前几年鸿顺旅馆是另一个老板在经营,但此人后来被判刑了,这两年店里来了新的人。中国新闻周刊核实获悉,住户口中的“前任老板”为男子孟某,其当时也是该房屋产权人。2024年8月,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曾通报打掉一个卖淫窝点。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通报中提及的地点和楼道场景均与鸿顺旅馆高度一致。据通报,孟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批捕,涉案其他相关人员则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发后,有传言称,嫌疑人有精神疾患。曾接触过嫌疑人张某的当地青年陈嘉也透露,张某曾称自己有一本“精神病本子”。据上述知情人介绍,目前有关部门并未对张某做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知情人称,张某36岁,没有犯罪前科。
鸿顺旅馆的门牌已被拆除 拍摄/陈威敬
案发后,家属曾申请将涉黄线索与本案并案处理,目前无进展。家属称,代理律师查阅案卷后暂未见到行凶过程的监控录像。
不少网友认为少年一行深夜滋扰在先,激化矛盾;另有传言称,事发地为涉黄场所,众人当晚本有其他不当意图,遭劝阻后起争执。死者母亲史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儿子“玩闹有错”,但坚持认为“错不致死”。她对案件定性提出异议,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追诉,并已就网络上的侮辱诽谤言论向警方报案。
律师分析称,两罪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追求或放任死亡的故意,初步定性故意伤害的理由可能是冲突突发、无预谋,但不排除审查阶段罪名调整的可能。
就案发地涉黄问题,属地东街派出所一名接警人员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一名刑警回应称,本案已移交检察院。(文中张瑞峰、陈嘉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