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洁
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分两次大方给出4900万元;依靠刘志军,以有偿运作的方式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高达1858亿余元,其从中获利20亿余元;为掩人耳目树立正面形象,重金行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今天,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因涉嫌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上午9时30分,两名999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率先到庭。据了解,丁羽心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并有两次脑出血经历,医护人员到庭是出于对其健康的考虑。约30分钟后,身着粉色线衣、黑色裤子的丁羽心缓步走进法庭,身材高大的她步履蹒跚,甚至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她都几次因为站不稳险些摔倒,后经审判长允许提前坐下。
大把花钱
  据了解,今年58岁的丁羽心是山西人。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为其与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利益。为此,丁羽心于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丁羽心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据了解,丁羽心曾明确表示过,认识刘志军以来,一直花钱为刘志军办事,这是对他的感谢,花多少钱都不会吝啬。
  但今天在庭上,丁羽心的辩护人对被指控的总计4900万元行贿行为提出了异议,认为此行为当属于犯罪未遂。该辩护人指出,丁羽心将这4900万元分别汇给了刘某和于某,但事实证明这两人都是诈骗分子,将丁羽心的钱款骗走后并未办事。更重要的是,这笔钱属于刘志军的授意,丁羽心只是按要求办事。“实际上这个授意行为应当属于刘志军索贿。”辩护人说,即便认定为行贿,从结果看,也应当属于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
  考虑到丁羽心的身体状况,上午的庭审只进行到11时30分。因为偏头疼发作,丁羽心还戴着一顶灰色带檐的帽子,并在庭审结束前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服下去痛片。14时,庭审继续。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丁羽心还曾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其中,丁羽心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亿余元,严重扰乱了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面对此项指控,丁羽心依旧表示没有异议。她说,第一笔中标企业是中间人主动找到的她,由于她并不懂行,中介费是多少都是由中间人定的,根据标段不同,分别收取1.5%至2.5%的中介费。
  但丁羽心的辩护人又提出,她只是“递纸条的人”,不能算作主犯,其行为更适用于“串通投标”这一罪名。“丁羽心收取中介费的模式是,投标人通过中间人找到丁羽心,将投标企业想中标的意思传达给丁羽心,丁羽心再转达给刘志军。刘志军了解后,帮助其打招呼。中标后,企业会给中间人返利,中间人再将中介费返给丁羽心。”辩护人在法庭上说。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在每一个招投标领域中,每一个环节都可以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存在,但因为丁羽心的地位和关系,可以将每个个体关联在一起,达成共同行为,所涉及的犯罪就是共同犯罪,丁羽心也必然是主犯;且该案系在招投标领域的行为,属于经营活动的组成,适用于非法经营罪。
量刑争议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还有一笔有关行贿罪的指控,是丁羽心为树立正面形象作出的“努力”。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经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处理)商议,由丁羽心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对这笔指控丁羽心认罪,但她认为38笔款项都是由范增玉主动索要,她才给予的,并不是出于树立形象的目的。丁羽心的辩护人对该笔指控作出无罪辩护,并强调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做慈善了。
  在量刑情节上,控辩双方也存在争议。丁羽心的辩护人认为,丁羽心到案后揭发了刘志军滥用职权和受贿行为,才使得刘志军案件顺利破获,因此应当认定丁羽心构成重大立功。但检方认为,丁作为行贿人给刘志军行贿,其交代过程并牵扯出刘志军只属于如实供述,并不构成重大立功。
  公诉机关认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尾声时,被告人席位上的丁羽心突然晕倒,一直坐在旁听席上的医护人员迅速上前为其测量血压。经过10分钟的短暂休庭,庭审继续。在最后陈述阶段,丁羽心向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分别鞠躬,并称谢谢大家,请法院公正判决。
  庭审一直持续到16时,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原标题:刘志军案“关键人物”丁羽心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