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四次被判死刑。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告诉记者,如果是法院宣告无罪以后,公安机关又对念斌限制出境,意味着公安机关对念斌重新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宣告无罪的公民不能成为新的侦查对象,但列为犯罪嫌疑人要有新的证据”。

曾参与念斌案的律师公孙雪认为,对当年平潭县的中毒死亡案件重新立案侦查,首先要查明死者的死因,排除意外或者误食等情况,然后才能确定是否为刑事案件。而对念斌的无罪判决已经写明 “被害人死于氟乙酸盐鼠药中毒的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

“无罪判决说明侦查机关的立案依据就存在问题。念斌8月份被无罪释放,9月份被重新立案侦查,8年没查清楚的案子,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有了新的证据? ”公孙雪说。

据了解,念斌已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影响国家赔偿的申请,洪道德说,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可以正常进行,除非公安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念斌重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法院才有可能暂时不受理国家赔偿。 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