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发现同村村民入院行窃,心生愤怒,痛打对方后致其轻伤,结果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经建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游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12月2日讯(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璧坚 张霖玉)夜间发现同村村民入院行窃,心生愤怒,痛打对方后致其轻伤,结果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经建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游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家住建阳市漳墩镇松源村的游某是本村五保户,加之腿脚不便无法工作,生活也极为艰辛。同是本村低保户的被害人杨某游手好闲,平时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村民对其也尽量容忍。2014年5月8日晚上11时许,游某在家中正准备休息,听到动静,发现同村村民杨某正翻墙进屋,准备盗窃,遂将其控制要找村干部理论,但因村干部当晚不在家,游某只得将杨水生带回家中看住。
看管过程中,游某想着自己生活如此窘迫,杨某还想偷他东西,还想起杨某并不是第一次偷自己东西了,遂怒从中来,拿起一根手指般粗的钢筋朝杨某背部猛打。事后经法医鉴定,杨某背部、双上臂后侧广泛性软组织挫伤,构成轻伤。
作者:林珊 黄璧坚 张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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