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人社局: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结余处于合理范畴

原标题:天津人不用担心了!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结余处于合理范畴

新华社天津10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方问禹)国家人社部有关人士近日谈及“6个地区医保基金收支不抵”的报道时表示,根据计算标准和6个省区核实,只有天津目前不在6-9个月的标准,北京、湖北、贵州、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在基金6-9个月的合理支付范围内。

为了解天津医保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记者27日采访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看,天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6亿元,可支付4.6个月。

据介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09)67号)的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不足状态”,由此,天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处于合理范畴。

医保基金运行方面,2015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78.02亿元,支出233.34亿元,基金当期结余44.6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1.59亿元。

该局有关人士表示,无论是从往年医保收支情况,还是从长远趋势来看,天津医保能够保持平稳运行,能够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此外有关人士坦言,从当前天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看,基金支付也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天津是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比重较高。2015年天津市职工医保在职退休比为1.7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退休人员不缴费,而且还是享受医保待遇的主体,其人均支出是在职人员的4.1倍,2015年职工医保70%的支出用于退休人员。

另一方面,近年来,天津连续出台医保惠民政策,增加了基金支出。从住院待遇上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2%和72.5%,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和18万元;从门诊待遇上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65%和50%,封顶线分别为5500元和3000元。凡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不需另外缴费,就可以享受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大病保险等多层次保障。

该局表示,天津自2014年起建立实施了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制度,对天津全市医疗机构的医保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医保基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每年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坚持在保持医疗费用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预算略有结余即可,确保基金当年不赤字。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监督管理日趋强化,医疗服务成本将呈现下降趋势,医疗费用增长将逐步回归合理区间,天津市医保基金长期运行趋势向好。

(原标题:天津人社局: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结余处于合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