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曹洪林律师诉万科董事会延期换届一案获深圳中院立案受理

小股东曹洪林律师诉万科董事会延期换届一案,因盐田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在法定期限内原告依法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日上诉人曹洪林律师确信该案已经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令人称奇的是,立案信息是通过屡次发文替万科违法行为辩护的“X科”律师事务所肖X律师的喊话中得到的。近日因办理一些涉港案件,曹洪林律师赴香港公干,昨日才回到广东,浏览了一下国内媒体,关于万科冷饭又有人再炒,先是4月25日华生的新书发布会对宝能股东权利的否定,又见刘X威对万科管理层内部人控制的赞美,对这些颠倒黑白的诛心之论,曹律师觉得不过是徒添笑料,不值一驳。但是今日(27日)突然看到“X科”律师事务所肖X律师的喊话文章《万科董事会换届:公司自治程序应予尊重》,文章了无新意,无非还是再炒以前的冷饭,对其法律观点曹律师同样觉得不值一驳。但是作为律师的职业敏感性,曹洪林律师觉得此文发表的时机非常可疑,联系到近日华生、刘X威的表演,所谓一叶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三片枯叶的飘摇,让人脑洞大开。

以法律人的特有敏感性,曹律师轻舒猿臂,十指并用,略敲了几下键盘,就在法院的信息网站上查阅到了关于万科董事会延期换届上诉案的立案信息。立案日期是2017年4月25日,案件状态是审理中。

4月25日,好诡异的数字。回想当初接到盐田区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的前一天,也看到与法院裁定书理由一致的替万科管理层违法行为帮闲的文章。

作为律师,曹洪林深信司法公正;相信万科管理层不会利用非法手段去干涉法院办案;相信独立董事华生很独立;相信刘X威不会揣着明白装糊涂;相信X科的肖X没有违反律师职业操守!

但是,作为一个为民请命的吃瓜群众,面对这些奇异现象,不能不发出此事必有蹊跷的疑问!元芳,你以为呢?

PS:说个笑话

王二麻子开公司没本钱,他和村民说“大家凑钱做生意,我来经营,我不要股份,我有情怀,赚了钱都是大家的。”村民问“我们出钱,你经营,公司算谁的?”王二麻子“股份制,法人治理,有公司法,股东的利益是有保障的。”姚老汉信以为真,东借西挪,买了大量的股票,眼看要成大股东。王二麻子急眼了,发表九千字宣言:说姚老汉的银子是借来的,钱可以留下,股权不能算数,董事会在咱内部人没商量好之前是不能换届的。小股东看不过眼,找村长反应情况,村长说要研究一下决定是否关注,翻了个身,继续装睡。帮闲的牛二们齐声说“不算数,不算数。我们可以证明公司不是股东的,公司是王二麻子的!”于是,情怀、信用碎了一地,小股东的声音淹没其中……

希望这个笑话能有个好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