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网报道,杭州的一个小伙子像共享单车提出了索赔,事情是因为在他骑共享单车十多分钟后觉得自己的大腿以及臀部火辣辣地疼,部分地方还出现了脱皮情况。小伙子去医院后,医生诊断其为臀部皮肤低温I度烫伤。他称挂号买药一共花费93元,并认为共享单车保险公司应该报销这笔花费。保险公司表示是否理赔还需专业判断。就这件事而言,我们看到后第一反应是什么?你是不是觉得这很好笑?或者又是觉得这是一个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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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下来想一想,小伙子的做法似乎并没有错,他只是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共享单车那么多,现在全国的高温天气也不少见,所以说,我们不能确定的说这个小伙子就是第一个受伤的,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说,共享单车本身在某些方面一定是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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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共享单车和保险公司就是签有合同的,那么,在事发之后,固然有保险公司去解决问题,作为当事人的共享单车是不是不应该思考一下产品的改造呢?这让我想起来了之前的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受伤一事,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类产品,受众范围极大,涉及到的安全问题更是应该格外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