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成都地铁2号线春熙路站内,人多拥挤,女子罗某为了追上同伴蓝某,“挤”了一下挡在前面的陈女士,两人发生口角。蓝某赶紧过来劝架,与陈女士同行的两名男子也赶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殴打蓝某,现场很多市民围观,引起不少恐慌,两名男子匆匆离开。成都轨道公交公安分局对在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高度重视,于28日将两名男子抓获,并依法对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打人男子表示十分后悔,不该一时冲动。

警方提醒:公共场所应文明礼让,违法将从重处罚!

成都地铁人流量大,警方对在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或打架斗殴、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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