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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诗新蒙

——写给全国中小学生的诗歌故事

原作摘录

    击鼓(诗经·邶风)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诗境心赏】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诗经》中,这句诗的知名度很高,差不多人尽皆知吧。按照大家的习惯性理解,这是爱情宣言,表现的是忠贞的爱情,很多影视作品中都是这样演的。但是,你实实在在错了。因为,这句诗出自《诗经·邶风·击鼓》,是正在奔赴战场的战友间所发出的誓言。

没错,这是百分百的战友情。除非,这对二千多年前的战士有搞基(同性恋)的倾向。而且,我发现在某些影视剧中,演员们声情并茂地念台词,往往会把“与子成说”中的“说”念成shuō,这就又错了。因为,这里的“说”是个通假字,通现在的“约”,因此要念成yuē,是约定的意思。我们来翻译一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大意是就要上战场了,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两说,咱们兄弟来个约定吧,不管将来是生是死,是聚是散,我们都要手挽着手,背靠着背,互为依靠来对敌,而且要让这份患难与共的战友情保持到老。

感动不感动?我相信,如果你有过当兵上战场的经历,读这首诗肯定会哭得稀里哗啦。因为战友情能够交付生死,其实比爱情来得更加刻骨铭心。《邶风·击鼓》就是描写战友情的一首四言诗。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镗镗的战鼓已经敲响,战士们已经整队集合,人喊马嘶,准备跟随孙子仲将军去平定陈国与宋国。但是,谁愿意去打仗呢?上了战场谁能保证还会活着回来?因此诗人忧心忡忡,这与“击鼓其镗,踊跃用兵”的演兵场形成了强烈反差。然而,这还不够。因为,在演兵场的后面,是一派挖土筑城的热闹景象,土国城漕嘛。很显然,诗人是宁愿留下来挖土开河,筑建都城的,因为一但城筑好了,身为农民的诗人就会在城郊的土地上定居下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但命运却让他成为了战士,要随大部队一路南行去打仗。

讲到这里,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背景。

虽然史学家们考证了两千多年,但最终也无法确定这是春秋时代的哪一场战争,我们只好据理推导了。这首诗出自《邶风》,毫无疑问发生在邶地。邶这个地方在哪儿呢?有两种说法。

传统的说法是在今天河南安阳和河北邯郸中间这一片,因为武王伐纣后把商王畿土一分为三,建立了邶、墉、卫三个诸侯国,其中邶国分封给了纣王的儿子武庚,在邶国周围则分别由周武王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建国监视,史称“三监”,然而武王死后,周成王即位,因年幼不得不让周公辅政,这便引发了管叔蔡叔的不满,于是这哥俩一商量,便和纣王的儿子武庚联手造反了。这一下可把周公给气坏了,迅速领兵过来平定了叛乱,把邶、墉两地划归卫国,这样一来邶国就不存在了。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说邶国虽然不存在了,但那片土地上的殷商旧民却没有死光,这些人被迫流亡,一路向北,一直走到今天河北保定的涞水附近才定居下来,所以说涞水才是春秋时代的邶地。这一观点的主要倡导者是国学大师王国维,因为涞水一带确实有出土的文物证明,可信性反而更强。

我个人认为,要想读懂《击鼓》这首诗,其实邶地究竟在哪里并不重要,只要大家明白在陈国和宋国的北边就行了。我们的诗人估计是生活在安阳以北邯郸以南古邶国的普通农民,因为这一片土地后来划归了卫国,而孙子仲恰恰是卫国的将领。

故事发生在春秋初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许是陈国与宋国发生了叛乱,也许是卫国打算以军事行动抢夺会盟的主导权,反正包括诗人在内的一批平民被迫征调入伍,要开拔到南方去打仗。

说起春秋时代的打仗,还是蛮有意思的。那个时代,拥有土地的是天子、诸侯、大夫这三个阶层,普通庶民依附在贵族土地上,平时耕种,战时则跟随贵族去打仗。因为捞不到什么好处,打完了仗回来依然是种地,所以大伙基本上出工不出力,就像一群打酱油的,跟着贵族起起哄还行,见势不妙则扭头就跑,跑后面的还要嘲笑跑前面的胆小无能,这便是“五十步笑百步”,因为在春秋时代交战双方有一则通识,战败的人只要跑出去一百步,就不能再追上去杀人家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在战场上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万一跑得慢了被对方打死打残了呢?因此,还是没人愿意去打仗。就像《击鼓》这首诗中的主人公这样,一千一万个不爽,在行军路上还磨磨蹭蹭,患得患失,一会儿担心住在哪,一会儿又把战马给弄丢了,于是拉上了平时关系不错的战友,跑到树林边上去寻找。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大家看看,这哥们哪一点像个战士?要不是拖家带口,估计早就开小差当逃兵溜得没影了。我甚至怀疑,他和战友的那一份约定究竟有几分真诚?反正,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动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赚取战友一掬眼泪是肯定的,但最终结局如何还真不好说,要不这小子最后也不会感叹“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什么意思?翻译成白话就是“实在没办法呀,也许将来会因为相隔太远,让我们无法相聚相守;也许将来会因为分别太久,让我们无法遵守誓言。”我也实在是无语了。

但是,诗歌毕竟是诗歌。不管创作者的本意如何,经过广泛传播之后,阅读者自会结合自身境遇重新发酵,哪怕这种发酵会带来诗意的变迁也不足为奇,所以我们当代人把“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理解成爱情宣言也就无可无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