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个新闻,闹的还不小。
河南一个四年级的老师把学生在校默写古诗的成绩和照片发到了家长群里,引发了个别家长的不满,声称要老师去登门道歉,否则就告到县教体局。
这位老师深感惶恐,觉得自己专业知识不足,然后写了这封请假条,请求辞去相关工作。
我看完了这个请假条,一边感慨老师的字写的真是苍劲有力的同时,一边感受到老师教书育人的真诚之心,尤其是这一句“育人尚无功,怎可害人命”。
说实话,这样小的一个事情,家长就觉得有损尊严的话, 未免太玻璃心了。
如果其孩子因为这个事情就有自残的倾向的话,那还真是......
不客气的说,恐怕以后走到路上,别人瞪你一眼,你都会觉得尊严受到了侮辱,想要去自杀吧???
想起自己曾经读书的时候,经常被抽上去默写词语、背诵全文啊,大庭广众之下背不出来,不仅老师会批评、同学还会笑话,这么“有损尊严”的事情干的还真不少。
不仅如此,我妈妈天天还跑去跟班主任说,要对我家孩子严加管教,该责罚的一定要责罚。
默写古诗词没有达到要求,批评和纠正似乎没有问题吧??
高考可是不管你孩子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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