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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南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高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高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行刑前,南阳中院依法安排被告人马高朝和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早前报道:

河南通报“越野车冲撞学生”:嫌犯为检察院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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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前被撞的学生倒在地上

3月1日7时27分,河南南阳市委宣传部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进一步审讯调查,“越野车冲撞学生”事件嫌犯作案动机主要是对社会不满,悲观厌世,制造事端,引起社会关注。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马高潮,男,1956年1月29日出生,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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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撞学生嫌犯驾驶的白色比亚迪越野汽车(豫RHD235)

澎湃新闻注意到,南阳市宛城区教体局官方网站曾在事发后下发过一则加强校园安保的通知,称在南阳市一中门口比亚迪肇事撞向学生一事,被初步认定为非法融资商户报复社会。

南阳市委宣传部通报称,2月29日中午,在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南阳市一中门口,发生一起轿车冲撞学生事件。12时03分,一辆白色比亚迪越野汽车(豫RHD235)撞向正在放学的学生,造成12名学生受伤,其中1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学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学校师生情绪稳定,教学秩序正常。

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全力救治伤员,侦破案件。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各部门全力做好救治、抚慰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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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控制的犯罪嫌疑人马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