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陈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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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方通报调查结果

发帖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承认照片及内容系伪造

据贵州公安微博消息,6月27日,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6月26日晚间,有微博网友“鹅组兔区”爆料:转自微博账号为“绿帽社”的信息称,贵州有儿童疑似被性侵,并称“幼儿园、孤儿院都有,在凯里和毕节。”

随后,一个自称为儿童保护组织的微博博主“Starrynighto”公开宣称此事正是由他最早爆料,并附上了多张图片。

钱报记者在当时也注意到了这条信息,并且通过照片,看到一些存在猥亵、性侵幼儿的对话截图,以及被打上马赛克的照片。

此事一经关注,就被媒体关注,作为凯里和毕节所在的贵州省黔东南警方,以及贵州省公安厅随即介入此事。

当晚,相关微博之后相继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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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经过搜索比对,发现所谓发生在贵州的性侵儿童图片都是网上收集的旧图假图。

至此,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吴智贤在当时出面回应称:今天(6月26日)中午收到了这条消息,属地公安机关已经全面介入,正在积极核实信息的真伪,调查组目前已经开展工作。如果性侵消息是真实的,将从严打击。如果是造谣,也会依法打击。

微博认证账号为@黔东南网警巡查执法 也在该条微博下回复:您好,十分感谢您提供的线索,我们黔东南警方非常重视此事,目前我们已经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直到6月27日凌晨,毕节警方工作人员表示,今日接到报警后,警方核查辖区内多家幼儿园及福利院,未发现所谓“涉嫌卖淫”的情况。目前,网警仍在就网络发布信息及人员进行核查。凯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今天已经接到报警,也关注到了微博上的爆料,正在核查真假,还没去辖区内幼儿园和福利院排查,之前没有接到过相关警情。

但直到6月27日早晨,多个网友发帖,称“幼儿园里的照片是假的”,事件转向另一个方向。而事实上,在6月26日23:00左右,就有网友通过识图软件,表示网传爆料图片或是假的,网友扒出爆料帖多处为旧图假图。

6月27日10:03,贵州省民政厅官方微博 @贵州民政 发布通报:毕节市民政部门9所儿童福利院、黔东南州6所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5所社会福利院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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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造谣传谣,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对于贵州幼儿性侵案件涉及传播虚假信息的事件,作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文骋在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若要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行为人应主观上存在编造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其次,还要看上述行为是否已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赵文聘表示,在网传截图中可以看出微博用户“VictoriaGuy”向“举报人”的微博私信中爆料,“举报人”再向微博大V进行举报。“爆料人”所陈述幼儿性侵交易表述以及相关图片中是否存在“恶意捏造”或“移花接木”的情形,以及“举报人”是否明知为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进行传播,都应当予以核实。若查实行为人系主观故意的,无论是故意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传播,或是明知识虚假的信息而进行传播的,都构成犯罪行为。

此前,以浙江“乐清小男孩失联”案为例,母亲陈某蓄意藏匿儿子,制造虚假警情,已严重妨碍公安机关工作秩序,并造成社会公众的焦虑和恐慌,最终陈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而在本案中,“爆料信息”涉及贵州省毕节、凯里等地的福利院、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各部门已进行调查工作,在公众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若虚假信息最终造成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没构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也将受到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赵文聘分析说,如果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至于民事责任方面,赵文聘认为,目前尚不能看出网传举报内容针对任何个人或具体实际的某幼儿园、福利院机构,但截图中仍可见“风车幼儿园”及陈某等名称,如果查明为虚假内容,且已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