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婚女性可到武汉“冻卵”?权威回应:只许医学研究,不许执业

10月31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官宣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报道中还提到,医院在全球征集体验官,并且免首年冻存费,目前已有十余大龄未婚女性进行了该项目。

媒体报道的湖北省卫健委批复

媒体相关报道

报道显示,整个“冻卵”过程需要10—15天,根据促排情况,花费1万至2万元不等。“冻卵”即取母体健康的卵子进行冷冻,阻止卵子随人体衰老,待母体想生育时再解冻以便使用。

这张“通行证”的公布,让不少单身女性不敢相信,“生育的‘后悔药’真的在国内放开了?”

今天上午,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了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人员表示,之前媒体相关报道中有些内容没有说明清楚。目前,此事还在调查过程中,包括对当事人回访以及涉事医院执法检查,并将依法公布查处结果。

事实上,在此事被媒体报道不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通过湖北日报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未开放。

报道中,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胡荣表示,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卵子冷冻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违反了相关规定。

10月31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就“冻卵事件”发布致歉声明称:对于本院宣传内容中未突出女性冻卵适应证和明确适应对象致以诚挚的歉意;医院将积极全力支持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就“冻卵事件”发布致歉声明

资料显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是一家集科研、教学和临床应用于一体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胡荣在回应中解释,省卫健委批复该中心设立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是为了支持他们开展生殖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不属于执业许可。

记者了解到,国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禁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即便是已婚女性,她们如果想要冷冻及储存卵子,也有相应的限定条件。首先,必须具有“三证”: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其次,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具备资质的医院才会为其做冷冻卵子手术:

第一种,不孕症女性在取卵当日由于各种原因,男方不能及时提供精子,或者当时没有精子,同时拒绝供精做试管婴儿的,只能先将全部卵子或者剩余卵子冷冻保存起来;

第二种,患有恶性肿瘤的女性,在对全身进行较大剂量放化疗前,由于化疗对卵巢卵子有不良影响,可以在接受化疗或放疗前将卵子取出冷冻,保存拥有后代的机会。

回顾

<br/><a href="https://news.163.com/19/1104/17/ET5GM8SM0001899N.html">武汉未婚冻卵涉事医院:正配合主管部门接受调查</a><br/>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可为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未放开,已对该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将依法公布查处结果。<br/><a href="https://news.163.com/19/1102/09/ESVFHN160001899N.html">“冻卵”背后的单身女性生育权:保障制度待完善</a><br/>原国家卫计委官网曾对“关于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作出回应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法律层面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进行限制,也充分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保障。国家卫计委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规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合法权益。

作者: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