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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欢响。

电商再度开启双11卖房模式,阿里拍卖在天猫上线上万套特价房源,京东将联合多家开发商,推出6000套特惠房源,恒大与苏宁合作卖房,累计拿出1111套房源。

房地产、电商时下两个热词在一起,激发了许多想象,房产电商能否长驱直入攻城略地,成为房产销售模式的变革者、创新者,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或许,大家更为期待的是,说过房价如葱的马云,能不能让房价降下来?

先从潘石屹说起。

2011年4月17日,房产电商走出试水第一步。

潘石屹旗下项目商铺在网上无底价起拍,最高价有封顶,“房产电商”概念正式落地。这一行为在当时饱受争议,“炒作还是造势”,类似这样的文字见诸于报章。

潘石屹此举无疑打开了一扇窗,引领着房地产开发商的“触电”试水热情,随后万科、恒大、保利、绿地、绿城等众多主流开发商以及知名房产代理公司参与电商试水 ,同时由SOHO中国、华远地产、合生创展、上海城开集团等20家全国区域品牌开发商组成的“中国房产电商竞价联盟”成立,标志着主流开发商已接受房地产电商这一销售模式。

其实,早在1998年房地产行业就已开始“触电”的尝试,当时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投资的上海房产之窗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携手合作,向全国推出首次网上房产拍卖交易。

为何十二年间房地产“触电” 联姻寂寂无声,而十二年之后又再度兴起?

合理的解释是,房地产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从“不愁卖”到“想办法卖”,开发商希望通过电商的流量优势拓展获客渠道。

这就好比拿着猎枪寻找猎物的猎人,电商进入猎人的视野,并且网络购物作为一种购物方式深入人心,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让房地产“触电”电商顺理成章。

房地产市场庞大的基数效应,电商也希望分一杯羹。股神巴菲特曾经这样说过:“人生就像滚雪球。最重要的是发现很湿的雪和很长的坡。”

房产电商能不能如股神所说,把雪球越滚越大?

马云认为,相信网购的力量可以把房价、物价打压下来,“如果到了2020年,房地产还占到这个社会的大半个江山,那么说明这个社会的转型升级是失败的”。

2011年之后,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开展房产电商的尝试、探索。

淘宝早在2010年便成立了淘宝房产。

2013年万科开设网上OUTLET折扣店,网店与实体分开,而且这些房源仅限网购,不可以在销售中心直接销售。

2014年,淘宝房产频道推出了“淘宝上花多少,买房子省多少”的淘宝账单抵扣万科房款的活动。在万科全国12个城市中的23个楼盘直接冲抵购房款,其中最高可抵扣200万元。2015年,淘宝房产推出“一房一价”的销售策略,让购房者的选择一目了然,使双方交易信息透明化、对称性。2015年约有2亿元购房资金进入余额宝,购房成交总金额达到270亿元。

2014年“双11”期间,京东金融就联合远洋集团开展互联网营销,试水房地产众筹;

2015年,京东在6.18店庆当天,推出千套特价房,其中涉及万科、首开、中信等43家开发商的80个项目。

2017年京东开放新房销售平台,邀请开发商入驻京东商城,并通过POP模式打通线上与线下。流量、交易工具与上下游供应链“三张牌”让京东布局房地产电商底气十足,现在需要上下游的协作配合,使交易平台更趋成熟。在京东看来,他们才是真正的电商,因为传统房产电商90%的收入是从线下收费,并且试图整合自媒体,打造打造更为完善的平台体系。无论淘宝还是京东,对于房产电商做出的频频动作,大家更为关注的是房产电商能否修成正果?易居中国董事局主席周忻曾感叹道,“从第一天接触互联网起,我就想把房子放在网上卖。但过了这么多年才有这个试点,足以说明网上卖房之复杂。”

房产电商也被屡屡质疑——嘘头大于实质,房产电商是拾遗补缺的交易手段还是新的交易模式?一种交易模式要对原有的交易模式形成冲击,必须是交易成本更低、更便捷,关乎效率和成本。

也就是房价可以降下来,达到房价如葱的状态。

这就不得不说到定倍率——商业世界最基础的逻辑之一,定倍率是商业效率的重要指标。定倍率是从服装行业借过来的一个概念。服装业的定价模型是将商品的制造成本直接乘以一个倍数,得出的这个数字就是商品的建议零售价。

这中间的差价就是交易成本,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讲,交易成本就是如何找到商品的成本,站在企业的角度,则是商品怎么找到消费者,彼此发现的成本。

交易成本是必要的,但是过高,就不一定必要了。

电商对于实体店的冲击,就是对定倍率和交易成本的重新洗牌。

但房产交易的定倍率并不高,房产销售的佣金比例一般也就在两个点左右,电商+房产的销售模式并不能让房价下降,或者说房价下降的空间极其有限,除非是开发商直接降价。

电商大行其道,主要在于两点优势,互联网提供信息流的高效率优势和通过压缩渠道而形成的价格优势。以此对照,房产电商的功能优势在于信息传递的“广告”作用和“优惠”吸引客户的聚客作用,业内专家也认为,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有强大的流量作为支撑,能够帮助房企实现获客引流。

至于有人提到的,房产电商发展授制主要是在于房产的大件商品属性,其实这不是主要的,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而房产销售不是多环节渠道流通销售,希望电商+房产而形成价格优势,也就不存在。看来,要在流通环节达到房价如葱的目标,也不大可能。

房价不会如葱,但像卖葱一样卖房,则是房产电商希望努力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