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猫狗肉引发讨论: 有人爱吃有人爱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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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禁食猫狗肉引发讨论: 有人爱吃有人爱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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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10种动物可以吃,可食用的陆生动物还包括“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猫狗禁止食用。深圳也由此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条例一出,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与热爱猫狗人事的欢呼声齐高的是反对的声音。网友表示:“应该尊重多元文化,不能一棍子打死”,“还有兔子、蛇、猪都可以是人类的伴侣动物,怎么也能食用呢?”“我不吃狗肉,但我不能禁止别人吃狗肉的权利”等等。

这一期,《我在》邀请了三位朋友,谈一谈深圳的年轻人怎么看待“禁食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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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泉自家养了一条西藏梗,从它两岁一直养到十一岁,感情深厚。第一次听说深圳要禁食猫狗肉,作为一个狗主人来讲他是开心的。除了开心,作为深圳人,他也为深圳敢为人先的探索精神而感到自豪。

但作为一个籍贯是广西玉林的深二代,他始终感到隐约的担忧:“这个法令一出台,把吃狗肉上升到违法的高度,可能会加大不同城市之间的隔阂。比如深圳人会说玉林人吃狗犯法,玉林人可能也会怪深圳让吃狗肉变违法了。法律应该为人服务,如果反而加大人的隔阂,那这个条例就是不恰当的。”

他仍旧有很多亲戚在玉林,逢年过节也会随父母一起回乡。他告诉我们,相比其他地方而言,狗肉确实在玉林是较为常见的食用肉类,大家一般都当做美食来消费。但这一传统也渐渐随着时代在变化,与老一辈相比,玉林的年轻人已经很少吃狗肉了。正因如此,他认为:“不吃猫狗肉这件事是可以从时间上慢慢淡化的,像现在这样直接禁止太突然了。在万物互联的时代,只在深圳一个城市试水也是不可能的,一定会像现在一样引起全国范围内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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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汪自己没有养狗,但是父亲从他小的时候就开始养狗了,“大概是我今年多少岁他就养了多少年狗,大大小小。什么品种都有”。他自己养的宠物都很小众,有蛇之类的爬行类,也有蚂蚁之类的小昆虫。

对于深圳禁食猫狗,他是很赞同的:“在深圳,大部分人养猫狗都是当做伴侣动物来养的,一个正常的人不可能吃掉自己的伴侣吧。生产力发展到这种程度了,大部分人要求不吃猫狗,那就应该禁止吃猫狗。”

至于禁食猫狗是否会侵犯吃狗人士的权利,他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一个英国的哲学家霍布斯写了本书叫《利维坦》,里面论述了一个国家的诞生:一开始是‘所有人对所有人’,个体没有任何保障,睡觉的时候可能会被偷袭,人们为了安全自愿交出一部分权利,这就组成了国家。其实文明是从绝对自由到相对自由的,从开始我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甚至有些地方吃人,到我们不吃野生动物,都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现在我们不吃猫狗,因为我们发展到这个阶段了,如果以后我们可以一天只吃一粒药丸,我们也可能会禁食所有的动物。”

小张养了一只猫,是从大学校园里收养的流浪猫,毕业后她与她的猫已经在深圳漂泊三年了。历史系毕业的她认为在城市地区禁食猫狗是合理的,但推行到全国可能不太妥当,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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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来说,农村吃狗肉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她说,“狗一生是生一窝的,农村的话大多数人也不会给狗做绝育。这样除了看家护院的起陪伴作用的狗之外,那些多出来的狗可能就会被用其他的方式消耗,比如被端上餐桌。而且农村可以食用的肉的种类也相对有限,导致很多地方有吃狗肉的传统。比如我妈妈一家都是吉林朝鲜族人,就有吃狗肉的习惯。如果禁止一直吃狗肉的人吃狗,就像禁止普通人吃鸡一样。”

虽然支持立法禁食猫狗,但小张认为另一条法案应该走在禁食猫狗之前,那就是禁止虐待动物。比起国外相对健全的流浪猫狗处理方法和动物保护条例,国内仍旧还没有相关规定。她说:“现在街上还是有很多流浪猫狗,它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路边经常能看到尾巴被折断的流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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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方有些地方是有吃狗肉的风俗的
V S
蓝方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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