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对于重庆中安翡翠湖小区业主来说是历史性的一天,新物业绿城物业终于将正式入驻小区,究竟是前物业(中安物业)有多么不作为导致业主深痛恶疾,最近笔者收到一份来自网友投稿的《关于中安翡翠湖物业管理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说明》,这封函里面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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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安翡翠湖物业管理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说明

翡翠湖物业公司是地产商的全资公司,是地产商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翡翠湖物业服务小区十多年来,小区由美丽清新的高端纯别墅小区,渐渐变成破旧不堪的荒郊野村,广大业主无不愤慨万分,强烈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一家优质专业的物业公司来服务小区。为此,业委会成立后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了多次业主大会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二次因遭到几个人的百般刁难、制作假签名、拉横幅甚至污告业委会如黑社会等原因被迫修改了业主大会议题甚至中断了业主大会的进行,终于在第四次业主大会上公平公正公开地选聘出全国物业服务满意度评比连续十年第一名的绿城服务集团为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并于4月25号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这是本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心愿和选择。依据相关法规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小区业委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中安翡翠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时依法依规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完成移交工作。以下为中安翡翠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部分事项:

一、中安小区物业涉嫌违法违规且不作为,物业服务未达到应有的收费标准

1、群发短信污蔑业委会,在群里面散布不当言论,搞所谓“阳光维权”造假签名、不提供业主清册、威胁业委会成员人身安全、污蔑业委会是黑社会等方式干扰、阻止并中断了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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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年来虽然没有签定新的服务合同,无法按照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品质上严重不匹配,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按3元每平米收取并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参考新的办法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新的服务标准,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应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垃圾设施每天应清洁2次,无异味;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保洁服务上存在清扫不标准,不定期实施灭毒灭害等工作,导致小区内蚊虫施虐,毒蛇入户危及业主生命的事件多次发生;绿化养护管理上不定期修剪、修补,不定期灭虫,导致树木疯长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虫患频发的现象也年年发生。按照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来看,中安小区管理上存在多项服务标准不达标,有些甚至连最起码的一级标准都达不到,更不要说提供正常别墅楼盘应有的超四级服务水平。

3、小区装修严重监管不力,违法收取装修罚款且金额巨大。

4、公共收益从未公布(非法收取业主温泉每吨3元多水费、温泉会所及游泳池收费、政府占地赔偿业主绿化费54万元、一期会所虽然是地产的但是占用业主通道和停车位、长期占用物业用房出租给幼儿园等各种侵权行为十几年来金额巨大未与业主们分享)。

5、违规占用公共绿地违建工棚板房作物业用房,样板房违规违建诱导业主购房违建。

6、小区停气不通知业主,经业主询问,物业回应这不是他们的服务范围,服务意识淡薄。

7、未依法移交全部应交给业委会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业委会清资核产。

8、公共秩序维护上不实行站立服务,门禁损坏不修复,监控有损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9、欠缴大修基金并多次违规使用大修基金。

10、不依法进行满意度测评,无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11、未定期检查雨污水井、污水管道,进行化粪池清掏,造成翡翠湖受到严重污染,北碚区城建委、城管局、镇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到小区排查一个多月,于2020年3月对物业下达了十余项整改清单,充分证明物业不作为导致湖水污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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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安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环境现状惨不忍睹

1、至今未向业委会移交物业用房和办公用房(未清资核产),给业委会工作造成严重困难。物业在2019年底以前一直在修建小区后未撤除的临时工棚办工。

2、小区活动场地多处未开放,也无室内娱乐场所,全小区唯一的室内活动场所就是一个路边约50平方的简陋不堪的另一个临时工棚。各种会议、老年人打麻将,业主们唱歌、跳舞、绘画、摄影等活动都只能轮流在此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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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商施工时排水管网混乱,业主装修时物业未尽到告知、监督和检查责任,导致业主装修时未及时进行整改造成湖水受到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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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垃圾的处理工作也不到位,枯枝败叶被长年随意堆放在小区角落,导致小区公共环境不够整洁、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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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水景早已关闭,湖边步道、二期烂尾楼下的活动场地、湖边会所等公用设备、设施、场地因维护不到位而破败不堪,多年以来只是偶尔换一个新的警示标识,不作实质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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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期温泉长期不开放,业主、业委会多次反映未果。

7、业主交费时物业不提供正规发票。

8、疫情期间未尽职做好防疫工作,社区于2月2日对小区存在的进出车辆把关不严、有非小区业主8进出小区、未完全执行对进出业主进行体温检查、物业员工未统一配发口罩、保洁员聚众聊天等物业不作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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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建议

一,换选物业是商业行为,镇政府无权干涉。

二,政府行文下处理意见或撤销公告必须要红头文件,否则就算上法庭也会认定其公告无效。业主们有理由质疑这个决议不是政府部门意见,是个人行为。

三,下达这个通告是否履行政府工作程序值得怀疑。为什么19年12月29号公布绿城当选,至今时间长达五个月,合同已经签订一个多月,直到进场前一个工作日才下达撤销决定?相关部门是怎么作为的?

四,本次业主大会选聘绿城为小区业主服务是符合民意的,无论从群里面业主的意见和投票结果都可以说明,业委会也多次邀请镇政府到小区考察民意,业主大会的全过程都履行了备案程序也邀请了相关部门监督,镇政府为什么不到现场调研、监督、指导?相关部门是怎么为人民服务的?

五,绿城应该依法履行合同,否则业主可以起诉绿城要求其赔偿业主100万赔偿金。

六,建议绿城和平进场,不要发生事端,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业主们按合同约定向绿城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