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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的王某是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会计,因接触网络赌博,输掉一百多万元,竟利用其担任管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60多万元。被告人王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近日被岳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王某,1990年12月20日出生。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于2019年4月12日被岳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王某因接触网络赌博,输掉一百多万元,2019年2月3日至3月28日,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担任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的职务便利,在前台收款会计收到顾客的现金或者支付宝转账后,与会计商量将顾客支付的现金及转账由自己收取,然后使用自己的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在公司POS机上来刷卡支付,后再借机进行消费撤销,实际购房款并没有进入公司账户,后王某将相关的票据做进账簿,但票据与实际金额不相符。后被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经调取公司POS机交易明细,被告人王某利用多张储蓄卡信用卡进行刷卡撤销操作的方式挪用资金32笔,共计649588元,案发前王某主动还款81000元。
近日,岳西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其在担任公司主管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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