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间,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妓女命案。事件的起因是因有一位红妓在招待客人之时,轻慢了客人。于是,怀恨在心的客人便在某夜约集了同伴数人,将该妓女招到了小银柜巷的太华饭店过夜,并给予报复。他们在该饭店轮奸了该妓女之后,又将其杀害。最后陈尸店中,客人逍遥法外。像这种事情,旧时代比比皆是。可以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是最没资格谈法律的,特别是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妇女。
云南,虽说早年民风淳朴,可是娼妓这一项,仍然不断滋生,与旧社会相始终。从清朝末年到民国以来,云南的娼妓常是追随人群的喜好,适应环境来进行活动的。她们在接待客人之时,都会装腔作势,笑脸迎人,以此来引诱对方落成相好,满足彼此的需要。妓院窑房的雏妓,每当其破瓜之年,老鸨都会选择花重金为其置办酒席,而雏妓要做的,便是送出自己的初夜。初夜过后,等待着这位女子的,便是无穷尽的客人。妓女经过老鸨的调教,她们不仅擅长房中术,还会哼床的本领。甚至有的妓女,还会选择跟恩客共同拍照留影。至于拍照的原因,无外乎就是靠这“春宫图”,帮自己宣传而已。
当然了,这些都是次等的妓女所需做的事。而中上等的妓女,因已经有了些许名气,所以她们有时会打茶围、吃花酒、烧花烟和唱小曲。当然了,这也是老鸨所训练的。毕竟,她们接待的都是那些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没点才艺怎么能行呢。
虽然说,这样锦衣玉食的妓女确实会受到妇女们的嫉妒,但其实她们的背后所经历的,是很黑暗的事。正所谓“人前风光,人后受罪”。这些妓女,只要稍微惹到了老鸨,便会鞭挞加身。如果得罪了客人,则更是大祸临头。也是因此,老鸨们为了避免她们逃跑,监视极严。严到了什么程度呢?就算是嫖客给的一些金钱物件,妓女都会主动上交给老鸨。
在民国时期,云南的昆明、蒙自、昭通、下关等城市,妓女随处可见。特别是在1910年滇越火车直通昆明之后,随着各处外妓的到来,昆明的妓女更多了。以致于昆明的中外旅店中,常常寄住有日妓、法妓等。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些外妓的到来,使得云南妓女认识到了更好的赚钱机会,即赚美钞。1943年前后,美军驻滇人数愈来愈多,大都纵情酒色。于是,国民党当局便令军统特务们,由沦陷区招致了许多舞妓到昆,来献媚美军。
也是因此,原来的交际花、舞女、娼妓们,伶俐的都去学了几句洋泾浜英语,专门用来勾搭美国人去赚取美钞。甚至后来有些妇女也眼红这一途径,也投入了这一邪途。而这种,一般称为走国际路线。当时,仅昆明地区如谊安大厦、太和酒店、皇后饭店等处及各美军招待所附近,便可看到美军经常携带这些伴侣往来其间。还有在温泉和其他公路沿线,以及云南驿、保山、沾益等机场地区也有她们的踪迹。
而对于这娼妓制度,民国时期虽也有人发出了“禁娼废娼”的呼声,但并没有什么效果。当时,官方对于这些娼妓问题,也仅是作出了一些消极的处置和措施而已。而且,政府的主要侧重点还是在分别良莠、保持市容方面,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些误入歧途的妇女挽救出去,去妥善地加以安置。
民国初时,官方对于娼妓问题,仍是授权于警察部门负责管制。当时警察局的应对措施是:抓到私娼便处以罚金,并连带着客人一起罚。当时客人的罚金金额约为3到10元,妓女罚金约为30元。如果遇到多次处罚过的妓女,警察便会将其带入清朝时期所设立的济良所,重新改造。
而当妓女进入济良所后,说是说帮她们重新改造,但因当时济良所经费有限,其实并没有取得什么实际的效益。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1912年云南省军政府曾鉴于军队官兵狎娼宿妓,常致性病缠身,有时甚至径入良家滋扰,娼妓也是一无羁束地到处散漫,便命令由省会警察局在公园街三益里,组设了集园。集园中,调集素著艳名的风流妓女在一起,开始实施所谓的公娼制度。
他们设置了经理执事,专门管理。人们可在园中寻欢作乐,不受干涉。妓女则按姿色,分成二等,各有寮舍,只要将相片悬在园前门口,便可任客挑选。项目有:打茶围:头等1元,二等5角。叫局出外或吃花酒:头等3元,二等2元。夜度:头等10元,二等8元。新成铺娼寮仍旧设置,列为第三等,茶围票2角,夜度价6元。各妓须按等级逐月缴纳花捐。为了防止性病传染,集园中还设置了医务人员,每周对妓女实施检查和治疗。不过,所谓的公娼制度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在1921年时,集园中发生了土匪入侵事件,致使妓女逃离。再往后,便再也没有了任何治理娼妓的措施。
一直到1951年春,市人民政府下令,封闭妓院,改造妓女后,妓院、妓女这才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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