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一)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yc2020-44、yc2020-45号地块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由开发单位出资建设,应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竣工、同步接收验收,建成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禹城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yc2020-44、yc2020-45、yc2020-46、yc2020-47地块挂牌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土地出让价款。一次性交纳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全部交清;分期交纳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交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照合同约定6个月内全部交清。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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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6日9时,截止时间为:

1、yc2020-44号地块:2021年1月15日10时00分;

2、yc2020-45号地块:2021年1月15日10时15分;

3、yc2020-46号地块:2021年1月15日10时30分;

4、yc2020-47号地块:2021年1月15日10时45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禹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至2021年1月18日11:30前,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1月19日10:00,由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在禹城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无误后与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向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