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1年1月、2月、4月、5月、6月、8月、10月征期顺延!2021年全年办税日历已经帮大家准备好,建议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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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文

明确了2021年全年的征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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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办税日历如下

1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元旦),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三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月20日。

2月征收期内有连续7天的假期(春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2月23日。

3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4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清明),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4月20日。

5月征收期内有连续5天的假期(劳动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5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5月21日。

6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端午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6月18日。

7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但是15日刚好是非工作日,所以征收期为休假日期满的次日16日。

9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0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假期(国庆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0月26日。

11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2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