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召开通气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实施100天,深圳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公布,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可回收物的回收量升幅34%,有害垃圾的回收量升幅88%,厨余垃圾回收量升幅123%,其他垃圾降幅18%。

生活垃圾分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已实施100天。《条例》实施以后,园岭街道的岭尚时代园因垃圾没有及时清运、乱堆放等原因,物管被处罚金2000元,还有业主个人因为没有分类投放垃圾被处罚50元。经过一段时期整改后,执法人员走访岭尚时代园时发现,该物管已经将问题整改到位。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介绍,目前全市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率约为95.6%,垃圾分类已经是家喻户晓,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目前,深圳3823个小区和1716个城中村实现分类覆盖,共配置1074台分类收运车辆。新增厨余垃圾处理点10处。目前全市有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55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约3000吨/日。

《条例》实施100天以后,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从8月底至目前,废旧家具、废弃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量由2060吨/日增至2760吨/日,升幅34%;废弃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回收量由420公斤/日增至790公斤/日,升幅88%;厨余垃圾回收量由2530吨/日增至5640吨/日,升幅123%;其他垃圾处理量由19334吨/日减至15858吨/日,降幅18%。

全市住宅区共设置22252个分类投放点

杨雷认为,《条例》实施100天后,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完善硬件设施强化督促引导等举措。深圳招募2000多名社会监督员,开展5000多场专题培训,入户宣传400余万次,成立市、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全市垃圾分类氛围浓厚。

此外,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全市住宅区共设置22252个分类投放点,20459名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杨雷认为,目前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包括垃圾分类推进不平衡。大部分住宅区居民已养成分类习惯,但普遍存在城中村居民的参与率低于物业小区居民的情况。一些地方存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不合理、投放不方便、桶点管理不到位、收运不及时、脏乱差等的情况。此外,主要是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有待提升,电器电子废弃物和家用化学品收运体系有待完善。

接下来,深圳将高标准规划建设分类处理设施。重点推动光明1000吨/日、龙华400吨/日、大鹏200吨/日和坪山220吨/日等大型集中处理项目落地建设,采用小型处理设备作为补充,解决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2021年底前,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0吨/日。另外,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配置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重量、垃圾物流轨迹智能识别感知设备,实现生活垃圾从集中投放点、运输车辆、转运站到末端处理设施的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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