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1日以前,中国都还是单休制,即每周工作48小时;1994年3月1日以后,开始了大小周轮休制,即每周平均工作时间44小时;一年以后,也就是1995年5月1日,《劳动法》颁布,全国才开启了5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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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明目张胆”地使用单休呢?

来详细看看《劳动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公司要实行6天工作制,则每天的工作时间可定为7个小时。朝九晚六,中午休息2小时,这样一周下来合计就是42个小时,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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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

正是因为不实行严格的双休制度,造成了企业可以通过压迫工人加长劳动时间获取利润,而使得企业在其他能获得利润的地方不去争取,比如为了订单宁愿低价拿业务,因为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让他们的低价订单仍然有利润,比如在研发上的意愿降低,产品质量也并不追求,而且大部分的企业往往最后把压迫工人得到的利润变成了质量成本,企业没拿到好处,工人没拿到好处,顾客买到的也只是价低质廉的产品

网友二

别提双休了,单休都实现不了,我闺蜜现在的公司月休两天,孩子天天在家问她什么时候能领着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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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三

如果双休,不加班。那么企业需要增加两倍的设备,招两倍的人。老板成本提高两倍,工人号称月薪5000的,就只有2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