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人贩子是被大家深恶痛绝的。在大街上碰到抢小孩的人贩子,只要被热心人发现,一顿打是免不了的,只要证据确凿,这些人就会被法院公诉,进看守所吃公家饭是必然的结局。买卖人口这种恶劣的行为,在当今社会绝对不会被允许的。
在网络上也有诸多网友建言,希望对于买卖人口的犯罪分子处以极刑,虽然此言偏激,但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而言,什么都赔偿不了全家一起的美好岁月!
而进入封建社会的宋朝,人口买卖反而是一种官方默许的交易形式。而这些被买卖人口遭遇,如果遇到心善的人家,兴许还能活得敞亮。若是不幸落入恶毒的主家手中,在被买卖者不多的岁月中,身死魂消,也许是最终的结局。
大宋律法中对于人口买卖有所规定
宋朝结束了唐末时期藩镇割据的纷乱局面,统一了除燕云十六州外的大部分中原地区。宋太祖赵匡胤在心底是打算继承唐朝制度的,所以宋朝初期的律法,几乎是照抄《唐律》。在《宋刑统》卷二中,规定禁止以暴力手段、欺诈方法卖良人及他人奴婢为奴婢,而除此外,并不在禁限。所以北宋的人口买卖,就被分为合法和非法两种。
合法的人口买卖是在官方许可的市场上,公开售卖女子、奴仆之类的人口。在这些人口交易的时候,都有官方盖章的合法卖身契,所进行的交易受大宋官方所保障。将来这些奴仆、女子被再次转卖赠送的时候,也需要这些卖身契来配合交易。这种合法的人口买卖的消费人群为士大夫阶层,以及一些家资丰厚的富商阶层。这些被买卖的人口过得好不好,也和买家的心善程度有直接关系。
而非法的人口交易多采用强迫欺骗的方式,而交易之地也多不在规定的场所之内。日本在1988年拍摄的反映宋朝事迹的电影《敦煌》中,就有一个西夏女子被宋人欺骗到东京汴梁城,然后被当街售卖,因为这个西夏女子极为刚烈,这次人口售卖行为造成了她脸蛋毁容和身体损伤。这种人口交易就属于典型的非法行为。
根据《宋刑统》的记载:凡以强制手段拐卖人口者,若证据确凿,将直接采取绞刑。若采取诱骗拐卖,将儿童卖出当童工者,流放三千里,抓捕当日即起程。若将儿童卖给别人家当子孙者,将判刑三年。若敢对被拐卖者造成人身伤害,则大多以斩立决处置。 所以在电影中这几个人贩子若是被官府所逮捕,等待他们的至少是流放之刑。
大宋市场上买卖人口的来源
按照正常的途径,被迫进入人口市场等待售卖的人口,一般多为战场上的俘虏,被抄家的官员家属,以及破产的平民阶层。也有一些实在活不下去的家庭,不得不卖儿卖女,求得一线生机。也有通过诱骗手段被忽悠至宋朝境内的番邦女子。所以在人口市场上,这些被售卖的人口来源非常广。在宋朝土地兼并极为剧烈的时期,众多失地农民为了求得生存,卖儿卖女的事情并不少见。
由于士大夫阶层对于这类可以买卖的女子需求量相对较大,所以在供需关系的刺激之下,就有很多本不应该被卖掉的女子,也成为了人贩子眼中的猎物。一些良家子女也有一定的可能被强迫掳掠至人口市场,硬生生造成一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情。所以不管在任何时期,从事人口买卖的这些人,干的都是一些断子绝孙的事。
大宋士大夫阶层对待人口买卖的态度
由于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基本国策,所以士大夫阶层在宋朝具有很高的话语权。这也导致他们在金钱方面相对充裕,行事也更加肆无忌惮。而这些人也是人口买卖交易当中的大户,出价高,买得多。而且他们对于这些被买下的人口,很多时候并没有当人看。
比如在明代出版的女性诗歌作品总集《名媛诗归》中记载大文豪苏东坡,因为朋友看上了她的婢女,所以他决定将这个婢女换取这个友人的一匹马。造成这名婢女羞愤难当,以自杀的方式回敬了苏东坡的行为。
而在一些品性不好的买主手中,被买下的人口吃不好穿不暖,被打致死的事情并不少见。其主要原因在于,在这些买主的眼中,被购买的人口根本就算不上人,他们只是一件商品而已。
结语:我国对于人口贩卖的打击一直不遗余力,从来也没有松懈,而在民间对于人贩子的行为也是零容忍,对于将人贩子判处死刑,也是支持者甚众。因为不仅仅是被人贩子伤害过的父母,才会彻底完全感受到切肤之痛,对于这种可能会丢失孩子的威胁,也让没有被人贩子伤害的父母们感觉到了彻骨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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