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越发突出,按照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新区分局、朝阳分局夜巡警力行动迅速,认真负责,于近日查处2起违法燃放行为,行政处罚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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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晚23时许,新区分局7021巡区硅谷大街派出所民警李凯、崔杰,辅警王铎在执行夜巡勤务过程中,发现在长春新区永新路某小区门口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快速反应,当场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马某伟和王某雨抓获,口头传唤至硅谷大街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马某伟和王某雨二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硅谷大街派出所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马某伟和王某雨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4日21时15分,朝阳分局3071巡区长久路派出所民警程晓平、郭岩,辅警刘成巡逻至宽平大路与进化街交汇处时,发现一女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进行制止,并将女子带到长久路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当事人石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长久路派出所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石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