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4时30分许,清河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违停在邱家那小区门口西的一辆白色违停轿车进行贴条处罚,后准备离开时,违法嫌疑人张某某赶到,以被处罚的朋友车辆停车时间较短为由,要求执法人员将车辆违停罚单撤回,执法人员没有答应其无理要求,张某某与执法人员争吵30余分钟,在争吵过程中张某某对执法人员进行无端辱骂

执法人员遂向县公安局城管警察大队报警,城管警察大队迅速出警对这起违法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违法嫌疑人张某某醉酒后无端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城管执法人员争吵30分钟,辱骂城管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来源:清河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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