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文帝时期发生过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这个故事叫做“缇萦救父”。在汉朝建立以后,基本上全面继承了秦代的法律,当时有一种刑罚叫肉刑,很多人可能对此并不是很了解,那我们就先来说一说这个肉刑。所谓“肉刑”,就是残废人的肢体、残害人的肌肤或是破坏人的身体机能的墨、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彩的刑罚。夏、商、周时期就存在这种刑罚方式,到了秦朝,这种刑罚更是受到了大力推崇,盛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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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但汉文帝的时候就因为一个小女孩废除了肉刑。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齐太仓令,为官清廉,后来辞职在家研究医术,到处游历给人治病。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治疗的时候,因为贵妇病入膏肓不久便去世了,因此他就遭到了诬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需要接受肉刑的刑罚。有由于淳于意曾经入仕为官,需要被押解到长安接受处罚。与家人临别之时,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哎!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紧急事情,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听到父亲讲这些话,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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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冤屈。”淳于意没有想到小女儿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宽慰,但从齐地到长安路途艰险,所以坚决不同意。缇萦以死相求,差解怕闹出人命来,只好带她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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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路艰难跋涉,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和对千万受刑者的深切同情,请人代拟奏章,并冲破种种阻碍,大胆上书汉文帝陈述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声,现在不慎犯了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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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死上书的孝心,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劓、刖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废除肉刑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这是中国法律制度从野蛮走向文明非常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