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节快乐!今天是三月八日,是国际妇女节,小编代表京企通所有员工祝各位小仙女们节日快乐!

三八"国际动妇女节创始于1910年,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从此"三八"妇女节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

我们天生丽质,天生自立,活出强大,做会自己,我们就是女王!

借此节日之际,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女同胞们的合法权益吧。

1.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三年之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合法吗?孕期女性职场遭受不公平待遇怎么办?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可降低薪酬,企业更不能在员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等到哺乳期过后才能终止合同。

2. 妇女在生育子女的问题上,是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 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3. 妇女在婚姻问题上是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婚姻、离婚自由。

最后,小编祝各位小仙女们事事顺心,越来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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