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杭州

一位丈夫指导妻子在路上练车

妻子却错把油门当刹车

车辆便失控撞向了前方行驶中的电动车

直到撞向路边车辆才停了下来

妻子花容失色大喊道:

“真的闯祸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伤者于当日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妻子已被依法刑拘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指责丈夫责任大

虽然该案件仍在调查中,但是却已经引来了无数指责,而大部分的指责均指向这位在旁指导的丈夫,责怪他明知道妻子的车技还要选择在车流大的道路上练车,甚至有网友直言:事虽然是妻子犯的,但她丈夫有很大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妻子4年没开车上路

据了解,涉案的妻子于2016年取得驾驶证,2017年后却再也没有驾驶过。虽然该妻子已经4年没有上路驾驶,但是一般C1驾驶证,初次领证的有效期为6年,就算4年没有上路驾驶也并不影响驾驶证的效用,所以说,涉案的驾驶人并非无证驾驶。那么丈夫在旁指导妻子开车,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丈夫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丈夫不用担责

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人造成的事故根据交警定责后由驾驶人承担,坐副驾驶位的人是不需要负连带责任的。本案中,丈夫指导妻子驾驶车辆的行为并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副驾驶位上的人纵容或者唆使驾驶员违法驾驶,例如纵容或唆使驾驶员醉驾、无证驾驶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副驾驶位置的乘客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