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被曝光引发舆论热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车友4月10日发布的无人机航拍视频显示,短短3分钟,27人在该岔路口“中招”违章。众多车友指出这里标线不明,如不提前预判就要被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佛山交警部门则表示:道路标志线是经过验收合格后投用的,路经司机应当知晓交通信号的含义,且有足够的时间、距离看见上述交通信号,并应当遵循交通信号指示安全行驶。

“该道路标线设置不合理”“交警利用电子警察提高罚款收入”等质疑声纷至沓来,舆论不断发酵。

网友认为设计者先入为主,当然知道怎么走。正常人需要反应时间,反应过来已是实线。交管部门不可将“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当作创收利器,应从实际出发,了解民情民意,真正为人民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网友表示同一地方交通违法发生率高,交管部门有责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如果画线确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调整,而不是一罚了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媒体评论:“3分钟27张罚单”,拿什么平息质疑?

央视新闻12日刊发评论,质问相关方拿什么平息质疑?

评论写道,面对舆论关切,有关部门有责任直面该公共事件的焦点,一个是事发点设置的交通信号是否经得起推敲?再一个是事发点究竟有多少违法单数?最后一个是所收到的罚款都流向了何处?

评论指出,“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这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无论是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还是反对为了提高罚款收入而进行抓拍,都切中了现实问题,也呼应了民声民意。而具体到佛山这起案例,不能武断认为也存在这种情况,但公开回应、透明操作则是平息质疑的最好方式。

新华每日电讯也就该事件发表题为《沦为罚款机器的“电子警察”背离了初衷》的评论文章,文中指出,每一次执法都要体现善意、明确初衷、经得起监督。当前,“电子警察”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设置多少、由谁核准、多久进行准确度检验,相关的规范标准和程序仍然存在空白和盲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2日晚广东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网民反映某商业APP显示“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对全市“电子警察”及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开展全面排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深夜发布通报,详细介绍涉事路段的基本情况,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佛山佛山交警的回应值得肯定。“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的表态以及连夜优化标志标线的举动赢得了不少网友认同。

但舆论场仍有“迫于舆论压力进行回应”

首先,虚假应对舆情,回避核心问题。对公众心理、舆论诉求不了解,事件发生后佛山交警以一句“验收合格”冷漠回应,引起公众不满。诸多实践证明,理论上毫无问题的驾驶环境,在用户那里,情况却并不一样。作为一种强干预,交通信号必须能够触达所有驾驶人,以“验收合格”来回应公众质疑,未免敷衍了些。为什么不能启动现场实测调查?为什么不分析研判此间为何多违章?佛山交警以“我罚我有理”“你被罚你活该”的逻辑应对舆论质疑,缺乏真诚沟通的态度。

其次,消极应对舆情,引发公众反叛心理。对于随后出现的更大的网络舆情,佛山交警不理会、不处理,不作表态和反馈,任由舆情发酵。网友上传了62万人被罚的交款系统截图后,当地马上就撤除了人数显示,意图弱化该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扩散动力,但结果却适得其反。直到各大官媒纷纷点名批评之后才作出回应,实在难以让人看到佛山交警对待此事的重视。

此外,“验收合格”与“连夜整改”相矛盾,引发舆论嘲讽,如果验收合格为何又要连夜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方便群众”绝不是随意设电子警察,更不是一罚了事。

互联网舆情的应对,应当立足于事实,采取回应、疏导、说理的方法,坦诚地面对网络舆论的曝光、质疑和批评,赢得民意的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