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错换人生追加杜女士为共同被告的确认。网上邪风又起。相信800万这个数字,大家都无比熟悉。就连熊磊女士都提及,许敏的一切作为,只为了无限接近800万的赔偿款。实际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是没有看到切确的诉讼请求的数字。但相信数字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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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许敏将向淮河医院索要800万的赔偿金由来已久,很多“杜”派人士一致口径:指责姚家漫天要价,无理,抓住许敏现在追查真相只是为了利益的点疯狂攻击别人的人品,联系到与熊女士的房产纠纷,理由更是充分。试图给人戴上故作高雅,有辱高干子弟的身份的高帽,想要把姚家钉在耻辱柱上。在他们的想法里,姚策那么严重了,不过赔了百万,你何德何能不要脸面要求800万。我不想提那失去的28年最好的时光还回不回得来的问题?照顾28年是不是事实,生病看病是不是事实,28年来的病历有没有假?不是自己儿子还掏了52万,算不算付出?再联系到房产纠纷,为给儿子成家,卖了学区房凑了50万,借了母亲20万,是不是事实?本来人家就付出了金钱精力在房子上。如今证实不是自己儿子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部分过分吗?就算房子产权不归还,首付,房贷,装修款总是可以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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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被抱错医院要负责,之前杜新枝和姚策也获得了100万的赔偿,为何到了许敏这里,索要赔偿就成了错事?回想起来,当时许敏提供了52万多的票据,“勤俭持家”的杜女士,只提供了找孩子的交通费的单据1193.50, 郭父两个月误工费6400元。你们都没有看错,就是掏了不足两千元。确实是“勤俭持家”。姚策,杜妈各20万精神损害赔偿。当然怎么敢开口要40万?儿子重病需要这些钱,还要分走大半蛋糕,真的是精打细算。生意人出手稳赚不赔!

回到800万赔偿款上,平均28年也不过28.6万/年。人家要是当年用30万买四套房,现在也有500万身家了。何况这只是一个数字,为何就逮着这个做文章,不就想带偏思路,让人觉得姚家,就是唯利是图的人吗,说什么大义,也不过是要钱。曾经的典故其实很在理,心里是“翔”的人,满眼是“翔” 。自己是自私的人,就不惮以自己的坏心思去揣测别人。

有人不停拿这个赔偿金说事,我就觉得特别搞笑,这高额赔偿金,本就是一个“阳谋” ,这是经过律师们讨论商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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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的消息是诉讼请求变更包括索赔总金额由原本的400万余元增加到797万余元,具体为许敏、姚师兵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河南省开封市医专附属二院)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总计赔偿7207383.6元;郭威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河南省开封市医专附属二院)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总计赔偿77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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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杜女士主张180万赔偿。分摊至28年,每年费用约6.5万元,对于许敏姚家的付出。这个数字真的多吗?

为什么要将诉讼请求变更? 在杜女士姚策诉淮河医院索赔270多万。最终支持判决赔付百万。请留意,这百万赔偿款,其实淮河医院如果”认真”举证,是可以避免赔付或是说可以少赔付的。至少在我看来,杜女士的证据链还达不到充分排他的程度!为何如此干脆便一赔了事。实在是牵扯太多。这是淮河医院不想被揭开的部分。在历来向淮河医院主张赔偿的案例中,从未有过如此之高的赔偿金,最多不过万元之数。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淮河医院连应该说明情况的医护人员都不让其出庭。便认下了所有过错。干脆利落。说明什么,说明百万是他们能兜得起的数额。如今,797万的数额,作为负责人,你能不认真对待吗?你能干脆认赔吗?医院,不是一个人的医院。打个简单比方,你是公司财务。出去办事,公务开个车把人挂了一下。人家说,要赔1000, 不管是你自己兜还是公司兜,他都不算大问题。能解释过去。如果你赔给了人家500万,那请问,公司会问你为什么要赔这个数,合不合理,因为哪个方面造成这么重的伤害要赔这么多。是不是一个道理?何况淮河医院是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国家”这个词要圈起来,重点,可能会考。那么巨额可能由第三人赔付的赔偿款,算是国有资产流失,那请问,医院负责人能不能解释清楚,能不能担得起,这关系网够不够用?都是未知数。

现在孩子抱错了是事实。侵权行为发生毋庸置疑。我为此付出了28年,养了个孩子,还重病去世了。28年间,治疗,费心,误工,必然存在。淮河医院侵权是必然的。只是,是不是全部的责任都由淮河医院承担,还是有其他人为的因素,实际不全是医院的责任,而是个人故意占了大部分,那医院是不是就可以减轻责任,赔少部分呢?所以我说,800万,不是真的要那么多,更不是真的可以得到那么多的赔偿。这就是“阳谋”,我挖好了,你得来。因为民事,无权强求证人出庭,你如果不来应诉,证人不来证明,那你得承担不利后果。你来应诉,你找不出合理的理由跟证据来证明你不需要承担那么重的责任,赔那么多,那么很抱歉,赔多了,你就认吧。你要证明,那么,请叫你的工作人员来,你说管理混乱,怎么个混乱。为什么会丢档案,是当年丢的,还是此次姚家去医院调查时被抽走的。95年后的医院称呼为什么出现在了92年的档案里。管理人员来说明一下,交接档案怎么回事。医生来说明下,为什么孩子错了,针可以打对?护士来说明下,当时是谁值的班,连着8天,一个人24小时无休巡视登记吗?这就存在另一种可能了,事实查证就容易多了!在我看来,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同理,如果只是向杜女士主张30万抚养费。说句不好听的。这本来就是28年应该她养的孩子的付出。以郭家90年代的万元户,开饭店的收入,另一面还爆出杜新枝名下有两套三层的门面房,每年的租金至少七万多元,而杜新枝和郭希宽老两口的退休金每月就高达7000元。更不要算杜新枝可能存在的其他房产。这30万,对她来说,比站在法庭上接受各种不确定的讯问来得容易。毫无疑问,针对那么多的漏洞,以杜女士过往对一切的解释,有可能把漏洞越补越大,如果30万,能买来不出庭。认下便是了。何必冒风险。何况这30万是养儿子的费用。小小吃点亏,保留真相,是不是也是很划算?但如果180万,那精打细算”勤俭持家“的杜女士就得好好准备出庭了。

不要跟我说你的观点就是基于“偷”的立场来分析的。是的,我只是基于最坏的想法去揣测。如果不是“偷”那11个疑问就能解开。医务人员就该有勇气出面说明当年的情况。病历就不该有那么多的漏洞。说句不好听的。姚家没有公开主张说是“偷”,因为这就是一个民事侵权案件。它就是“错抱”,只是你要告诉我们为什么错,哪里错。而不是来了就一句,我错了,我赔你损失。黑粉们也别揪着瞎折腾。有时间在这带节奏,不如帮你们“宅心仁厚”的杜妈妈回忆一下,她都说了哪些圆不回去的话,想好说辞,背熟,别到时又答错了。那会锅就有点大了,怕是关系网都要塌了。这个后果,怕她的身体扛不住。也想想什么养生的办法。养好精神应对这一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