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国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为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制定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

这些配套措施,对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有什么样的意义?为此,第一财经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主任杨凡。

第一财经:为何制定这么多的一揽子配套政策?

杨凡:当前,抑制人们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是社会经济因素,比如孩子的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的升高、孩子的照料问题、工作-家庭的平衡问题等。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第一财经:这些政策从哪些层面有利于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杨凡: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加强税收住房支持、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妇女的合法就业权益这些措施着力于降低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力于解决孩子的照料问题,提高服务水平着力于满足家庭优生优育的需求。

这一系列措施从各个方面入手,去解决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关键性问题,从而有利于人们生育意愿的提升,有利于生育潜力的释放,有利于推动实现适度的生育水平和人口均衡发展。

第一财经:这些配套政策是否制定了实施时间表?

杨凡:《决定》中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

可见,基本的时间表就是“十四五”期间初步建立起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到2035年这一政策体系已经比较完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第一财经:这组配套政策在实施层面存在哪些挑战?如何避免落而不实问题?措施实施的监督政策如何?

杨凡:首先,这套政策是一套“组合拳”,是一个包含了生育、教育、社会保障、财政税收、住房等内容的综合政策体系,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它不光是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参与。这就涉及到政策之间的协调和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

其次,这次提出的许多政策是着力去解决老百姓生活中长期以来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需要很大的投入。比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我们原有的基础比较弱,不仅需要一个较长期的建设过程,更需要巨大的资源投入,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估计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一方面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认识人口均衡发展问题,各个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政策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这次在《决定》中专门提到了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解决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还要向党中央和国务院进行报告,中央也会开展督查。这些监督政策的力度都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