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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内各大媒体平台,都被吴先生的事件霸屏,该吃瓜的朋友应该也都吃饱了。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吴先生他不是中国籍,而是 加拿大籍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 吴先生是一名外国人 。关于事件缘由,我们就不在这里讨论了,但作为一个专业的外国人来华在华签证居留咨询服务机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推测一下, 吴先生他是怎么合法留在国内的,而且吴先生如果真的被判定为违法了,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我们来简单梳理一下吴先生的基本信息,一是吴先生小时候是一名中国籍人士,后来随亲人移民并入籍了加拿大;二是吴先生入籍加拿大后,以韩国练习生的身份晋军娱乐圈,随后回到中国娱乐圈发展,长期留在中国工作。那么我们得出吴先生的关键词: 曾具有中国籍,现加拿大籍,在中国工作,长期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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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的工作许可居留?

【推测一】

吴先生是一名外国人,他要在中国长期工作生活,一定要办理的是工作类居留,鉴于他的职业,小编推测他办理的应该是A类的外国人工作许可。

【依据】

1、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A类人才的第二大点“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中的第15条,曾获著名文学奖、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著名音乐奖、著名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著名艺术比赛一类比赛大奖、一等奖或二类比赛大奖个人奖项及曾担任过以上奖项和比赛的评委。

2、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A类人才的第三大点“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中的第9条,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

【意义】

2018年2月1号起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中的第6项,说到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那么按照吴先生的身份职业,在没有逃税或者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他 理应办理的就是A类的外国人工作许可,且应该获得5年的居留许可 ,因为他是一名外籍华人,享受相关政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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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的外国人永久居留?

【推测二】

吴先生拥有外国人永久居留的可能性不高,如果推测一成立的话,吴先生在拥有每次5年且合法居留的情况下,已经足够方便吴先生在中国合法工作和自由出入境,且根据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的条件,吴先生并不符合。

【依据】

1、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一般有以下种类:夫妻团聚、亲自团聚、亲属投靠、任职人员、投资人员、特殊人员、高层次人才、重点区域外籍华人、工资性年收入和个人所得税达到标准等。除了重点区域外籍华人、工资性年收入和个人所得税达到标准两个情况具有可能性之外,其他情况吴先生完全不符合要求。

2、对于重点区域的外籍华人,需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工作类居留许可,或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显然,吴先生学历不够,也不符合条件。

3、工资性年收入和个人所得税达到标准,需在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请时及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税前)4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7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国人,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这一点正常情况下吴先生是完全符合的,但是考虑到吴先生的职业特殊性,艺人在境外有多种收入,且收入形式不仅仅是工资收入,所以能推测外国人永久居留并非吴先生的必要选择。

【意义】

2019年 《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出台后,可以申请永居的外国人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为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华人特别设立的两条绿卡申请政策。 可见国家对于外籍华人是有一定的政策便利的,但根据上述推测,吴先生不符合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的要求 ,且也没必要去申请永久居留。虽然外国人永久居留被赋予了很多政策便利,如不受疫情防控期间入境禁令限制、自由工作、合法就业等等,但吴先生作 为一名艺人,有着经纪公司的管理,也有个人工作室,需要世界各地演出,一切运营并非是一个个体行为,所以能推测吴先生没有中国永久居留,他没有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吴先生违法会受处罚吗?

吴先生说:“如果有,会自己走进监狱。”他说的很对,虽然他是外国人,但在中国违法犯罪,根据我国 刑法第六条关于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均适用中国法律。所以吴先生要是被公安机关查明了的话,他是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他真的要自己走进监狱,但现在依然在调查当中,我们就只当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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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编想说的是,我们并非讨论吴先生案情,而是指外国人在中国违法犯罪,视案件情节严重程度,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像 一般的“三非外国人”,无非就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并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会予以以下处罚 。

·针对非法入境外国人的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

·针对非法居留外国人的处理措施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十九、二十条规定,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执行公安机关决定的外国人,在强制其执行决定的同时,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针对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以下是关于限制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区别解释”

当然,如果外国人在中国违法并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就会被定性为涉外刑事案件,外国人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则适用中国《刑法》,一切按照《刑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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