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两个大的方面入手,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2020年我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2021年,我们昂首阔步,向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力争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迸发。作为基层单位,应紧跟时代节拍,坚持以《意见》为指导,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大功夫,用足力气。

《意见》是夯实基层治理根的关键之举、成事之要。基层不牢,地动山摇。为民服务的大量工作在基层,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否真正落地落实,关键也在基层。因此,加强基层治理必须常抓不懈、毫不放松。《意见》通过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三个方面对基层单位建立治理体系、健全治理机制、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水平等内容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具体期限,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是架通民情连心桥的接力棒、助推器。《意见》通过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对基层单位工作指明了建设方向。例如:坚持党建带群建,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爱卫运动、邻里互助等活动,统筹推进智慧化、信息化、“线上+线下”的基层服务模式建设等。为全面打造以民为本、服务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民情相通、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