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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如下:

近期,省厅组织对各地市标图建库数据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地市存在改造成效面积占数据库的比例较低、数据库与省数据库数据不一致、“三旧”改造地块改造动态标注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切实提高标图建库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工作2021年8月12日起,除以下情况外,我局将暂停受理新增入库地块申报:

1.计划上报纳入2021年成效数据的地块;

3.已向市局上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项目地块;

4.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头雁计划”的项目地块。

(二)开展“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梳理标注工作各镇街(园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须对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进行清理,根据改造地块当前实际情况填写《“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梳理标注成果表》(附件1,以excel表形式提交),其中“情况说明”(QKSM)填写内容包括:已完成、正在实施、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符合土规、城规)、十四五期间难以实施改造、其他等5种类型。

(三)核对省市“三旧”改造数据库

局信息中心将转发最新的省级“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及2018年“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各镇街(园区)将省级下发的数据库与本地数据库进行比对,对差异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填写《“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比对不一致情况说明表》(附件2)。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