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这都属于建筑行业,增值税按9%,企业所得税按25%,个税20%,另外还会涉及到许多劳务报酬、进货采购等行为没有相关发票进行抵扣,所以建筑行业的税负其实是非常严重的。
特别是关于进项和成本这类问题,很多企业在进行采购的时候,可能是对方无法提供相关的发票,也有可能自身因为价格原因选择不需要发票,所以常常会有企业缺进项缺成本,无法进行相关的抵扣。那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实我们可以将劳务、材料采购拆分出来,在地方园区成立建筑劳务服务中心、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这样企业就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0.6%。
比如我们企业材料采购总是获取不了这类的发票,那我们在地方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材料采购销售中心,通过该企业去供应商采购相应的材料,再以一定的价格卖给主体企业,开具相关的发票,主体企业获取了材料,获取了发票,能进行抵扣,而这时我们的材料采购销售中心通过销售获取的利润,可以通过核定征收来解决。
核定企业的总营业额,综合税率1.66%,算下来100万只需交1.66万的税。剩下的都是完税后的利润,可以由投资者自由支配。
这里面个人独资企业采取了核定征收,不需要看进项和成本,所以这对个独获取材料有无发票没什么影响,同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我们将主体企业的部分业务分包给有限公司,公司能够享受一定的税收扶持,且不会受到地域的限制,全国各地都能享受,不会改变主体企业现有的经营方式及经营地址,不需要实体入驻。因为这是总部经济招商,是地方为了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想让更多企业入驻。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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