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0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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